給錢這碼子事,大概沒有人會拒絕;而且只怕給得少,不怕給得多;只怕給別人,不怕給自己。
為救經濟,臺當局正研議籌五百億台幣發放消費券,初步規劃年薪120萬元以下才可受惠。老百姓習慣被當局討錢,如今還沒過年,當局就紅包大放送,還真是新鮮。
有些人主張要設排富條款,因為有錢人不需要區區小錢,何況這筆費用終究是納稅人買單,結果豈不變成劫貧濟富?有些人卻認為發給窮人才沒效果,因為他們會攢起來捨不得用,消費還是救不起來。
臺灣《中國時報》小社論認為,其實,消費券的宗旨並不是社會福利,至少不是傳統觀念上的濟貧施粥。由於全球金融海嘯災情太過慘重,而且眼看著明年恐怕會繼續蕭條,失業率只會往上不會走下,專家擔心大家不敢花錢,消費市場不振,東西沒人買,整個産業鏈會從上到下一個個挂掉,陷入掙脫不了的惡性迴圈,因此主張把重點擺在刺激消費上。
美國早已實施過一波退稅,韓國、新加坡、香港和日本等國也先後發放消費券。
小社論指出,深信傳統自由經濟觀念的人也許不以為然,認為是拼一時賬面卻債留子孫,但坦白説,現在經濟危機之嚴峻,可能超過大多數人有生之年的記憶。在平常時候,維護健康確實應該循飲食節制、多運動、作息正常等正途,但現在是在做CPR搶救的時候,這口氣續不過來,往後也沒什麼戲唱了。因此,發放消費券的基本決策方向是對的,只是,民眾還需要對當局及未來更多一點信心,這,現在好像還看不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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