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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給“人肉搜索”立規矩

2013年12月20日 13:39: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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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服裝店店主懷疑一女孩是小偷,將截圖發佈到了網路上,讓網友對其發起“人肉搜索”。很快,廣東省陸豐市高中女生琪琪個人隱私資訊被曝光,引來齊聲譴責。結果,琪琪不堪忍受壓力,投河身亡。

  事實上,“人肉搜索”本身並不構成原罪,但以類似的“人肉搜索”為形式的網路暴力,近年來卻一直屢見不鮮。在網路時代,很少有人能夠獨立於網路而生存。一張照片,一個電話號碼,一個車牌,很小的一件事情也能因為網友的加入而發酵成網路事件。眾口鑠金,人言可畏,網路的力量總能讓當事人無處可逃。雖然不少骯髒亂象曾經被這樣的網路搜索大白于天下,但同時也有不少無辜者,成為網友“衝動審判”的犧牲品。

  在現實生活中,面對偷竊鬥毆無人敢管,面對摔倒老人無人敢扶,這樣的場景確實存在。可一旦來到電腦螢幕上,卻好像人人都敢説話,人人都樂意幫忙,人人都站上了道德高地。新浪微博有人對此評價,“所謂‘人肉搜索’,看似主持正義,實則窺探隱私,説穿了就是人類好奇心的陰暗面,是對虛擬世界權力的貪慾”。從“人肉搜索”逼死小女孩一事來看,此説不無道理。

  任何人未經審判,都不能視為有罪。在這起事件中,涉案店主毫無疑問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事上他已經被當地公安機關立案刑拘。然而該受懲罰的又何止店主一人?那些隨意曝光他人隱私資訊的網友,那些隨意公開他人隱私資訊的網站,都應該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負責。網路不是逃脫罪責的藉口,任何人都不該做躲在螢幕背後的網路暴民,任何網站也不應該成為網路暴力的平臺。

  在規範網路環境的大背景下,琪琪的悲劇事件顯得格外觸目驚心。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網路新聞協調局局長劉正榮日前就此事件表示,“人肉搜索”是網路暴力行為,對發起“人肉搜索”,造成有害影響的,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將依法追究責任。網站對“人肉搜索”應承擔管理責任,對不盡責的也將追責。

  想要真正杜絕包括“人肉搜索”在內的網路暴力,一方面需要每個網民和網站的自律與理性,另一方面,也需要國家在這方面儘快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規。(羅 俊)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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