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類舉報、人肉搜索和官員落馬的網帖或新聞中,奢侈穿戴,往往成為一根導火索,最終“爆”出官員的貪腐醜聞。媒體曾隨機抽取分析100件受賄案,結果表明,受賄官員過年時收受的禮單中,轎車與房子分列第二和第三,名列第一的是“小件奢侈品”。北京市紀委一位紀檢幹部説,近幾年,已經開始組織紀檢幹部學習一些關於藝術品和奢侈品的知識,“以前出現過這樣的情況,要不是受賄人自己交代,我們很多紀檢幹部可能並不知道一副眼鏡架也有幾百萬元的”(9月18日《都市快報》)。
因為“周至尊”、“楊表哥”之類的案件頻發,男官員抽煙戴表、女官員衣著包包,似乎已然成了容易“洩露天機”的危險事項。由於官員財産資訊不透明,官員佩戴奢侈品必然引發公眾的浮想聯翩。更要命的是,一旦被網民懷疑上了,還真沒有幾個“表哥”、“煙兄”經得起一查,周久耕就是這樣從房産局長改行去監獄寫小説的。應該説,奢侈品穿戴反腐本質上驗證的還是那句老話: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借助如今的公共網路平臺,雪亮的眼睛集結到一起,也就看得更多更深更準。
紀檢部門注意到了這一現象,組織紀檢幹部學習奢侈品知識,應該説這是在反腐業務素質上的一種與時俱進。然而,反腐工作人員學習奢侈品知識,是意味著將要去主動發現更多腐敗線索,還是繼續跟隨“網友曝”以便隨時回應社會質疑呢?如果是前者,反腐部門能夠獲得的反腐線索很多,相比之下,奢侈穿戴線索並不具備優勢;如果是後者,那麼網民已經分析得很具體了,反腐部門需要做的就是查實驗證,而這完全可以借助專業部門的力量。
應該看到的是,奢侈穿戴反腐依然只是偶然性很強的“偶然反腐”,與之前曾引起過關注的“小偷反腐”、“情婦反腐”屬於同一類別。它致命的弱點在於,既與反腐敗的制度建設無關,也與反腐敗的力度加大無涉,並不能對貪官群體形成真正有效的威懾,也無法警示和約束體制中的後來者。除了“運氣不好”的感嘆之外,官員感覺不到那種時刻存在的監督壓力,不覺得自己是被“關在籠子裏”,公眾也無法對其展開真正有效的監督,而只能是“誰被盯上了誰倒楣”。
之所以奢侈穿戴反腐仍會成為一種備受關注的現象,原因也許只有一個,那就是公眾可以用來監督官員的途徑和渠道太少了,只能是通過偶然發現某個官員的“穿戴不對勁”來提出一些質疑。如若不是少數官員“躺著中槍”式地“偶然”被發現,公眾想要真正參與核心層面的反腐敗,談何容易?
試想一下,如果專業的反腐部門,反腐敗的水準也僅限于同樣的“偶然反腐”,焉能不讓人感到失望?紀檢幹部學習奢侈品知識或許必要,但顯然不是最重要的,制度性的反腐體系建設才是關鍵。比如,備受期待的官員財産公示制度十多年仍舊未破堅冰,個別地方試點不是“人走政息”,就是在公開方式上“對上不對下”。説到底,充滿偶然的奢侈品穿戴反腐只是比較低級的反腐,是沒有更多資訊渠道的網民無奈使用的監督方式,而對於專業的反腐部門而言,理當更有技術含量才好。(舒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