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珠海5月29日電 (冒韙 陳彥儒)學區房一直是家長們極其關注的話題,29日記者從珠海市教育局獲悉,該市將從2014年招生時開始執行學區房新政,擁有兩套或以上房産的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按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的房産安排學區學位。
據《關於印發珠海市201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在珠海同一行政區內有二套以上(含二套)全權房産的,按其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房産學區安排學位;多套全權房産均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按照“房戶一致”原則安排學位。
《通知》對二手學區房也做出要求,所持二手房産原業主已有子女在對應學區就讀小學1-5年級或者初中1-2年級的,不再按該房産學區安排學位,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其他學校就讀;所持二手房産原業主無子女在對應學區就讀的,按該房産學區安排學位。
據悉,規定將採取新生新辦法的模式。
針對此次出臺新政,珠海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如果購買二三十平方米房子就能獲得學位有失教育公平,這與珠海多年來推行的“教育均衡”理念相違背。
珠海贏聚力地産策劃公司策劃總監程廣平認為,學區房新政對整體房價沒有影響,但對於個別學區概念的新樓盤和二手學區房有影響。(完)
標簽:學區珠海房新政珠海市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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