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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基金“宣傳高收益”遭警示 非法證券活動將被打擊

2014-01-04 08:50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8%,8.8%,10%等驚人的收益頻繁出現在一些網際網路機構理財平臺的業務推廣中。昨日證監會警示,將行銷活動收益混同宣傳為基金收益是違規的。

  浙江證監局認定數米基金違規

  證監會在昨日的例行發佈會上稱,近期市場上在網際網路基金宣傳推介活動中出現了片面強調貨幣市場基金産品高收益而風險揭示不足、將其他行銷活動收益混同宣傳為基金産品收益等違規情形。

  證監會昨日沒有點名哪一家企業出現違規。但1月1日A股上市公司恒生電子公告稱,浙江證監局對其子公司杭州數米基金銷售公司下發了文件,要求其限期改正在行銷過程中出現的違規。浙江證監局稱,數米公司自2013年12月9日始通過公司網站等渠道,宣傳“數米勝百八”活動,對通過數米公司購買貨幣市場基金産品的投資者進行收益補貼,宣傳資料中存在“最高可享8.8%年化收益”等不當用語。

  業內人士稱,如果按照浙江證監局的認定,部分網際網路平臺亦屬違規。此前百度和網易都先後推出了各自的基金等理財産品銷售平臺,先後採用了補貼投資者的方式進行行銷,以提高回報率吸引投資者。

  非法證券活動將被打擊

  對於網際網路基金銷售,昨日證監會稱,將要求基金公司和銷售機構嚴格按照法規要求開展基金宣傳推介活動,充分、全面、準確披露基金産品的收益特徵與風險屬性,不得以高收益、無風險等宣傳方式誤導投資者。

  證監會已經要求相關派出機構,對部分市場機構基金銷售宣傳推介活動中存在的違規行為,進行核查並採取相應監管措施。證監會稱,已經注意到部分網際網路機構在其理財平臺業務推廣中,存在投資人收益構成表述不清、混淆概念誤導宣傳等不合規現象,並且部分業務已具有金融産品屬性。

  基金公司人士指出,涉及替投資者組合基金産品、搭售産品等,都已經屬於需要持牌的範圍,但不少機構並不具備條件。

  證監會稱,對於其中涉及的非法證券活動,將依法予以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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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不履行承諾將受罰

  新京報訊 (記者吳敏)中國證監會昨日發佈監管指引,對上市公司股東及相關方公開承諾事項進行規範和約束。證監會稱,上市公司股東、關聯方不履行承諾將受到懲罰,其提交的相關行政許可將不被核準。

  證監會稱,截至2012年底,兩市2493家公司中,有1631家公司存在沒有履行完畢承諾事項的情況,但還未超過承諾期限;有80家公司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諾的情況。

  這些未履行承諾的包括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本身。證監會稱上市公司應該明確履行承諾的時限,如果無法履行承諾,需要非關聯股東同意豁免承諾義務。不履行承諾的將被採取監管措施。這些措施包括審慎審核或不予審核承諾方提出的行政許可申請。

  證監會此次要求上市公司必須在6個月內明確規範承諾事項。

[責任編輯: 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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