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陳菲)作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産國,我國在能源立法方面還缺少一部能源領域的綜合性、基礎性法律。因此,抓緊制定能源法已成為中國能源立法的一項重要而迫切的任務。10日,國務院法制辦召開了中國-歐盟能源法研討會,就我國能源法討論稿徵求了的中外專家意見。
據國務院法制辦工交司司長趙曉光介紹,相對於有關單行能源立法,這部綜合型的能源法將著重規定能源領域帶有共性的問題,包括能源戰略、能源發展規劃、能源行業管理、能源結構優化、能源節約、能源環境保護、可再生能源的促進以及能源儲備和應急等方面的內容,同時填補現行法律空白,解決現行法律難以解決或者沒有解決好的問題。
目前,中國煤炭産量、水電裝機容量和太陽能熱水器年産能均居世界第一,能源總體自給率始終保持在90%以上。在能源生産總量增長的同時,中國的能源結構也逐步完善和優化,煤炭在能源消費總量中所佔比重逐步下降,水電、風電和太陽能、核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所佔比重不斷提高。
在能源立法上,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先後制定了礦産資源法、電力法、煤炭法、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有關能源的重要法律,並根據形勢的發展對部分法律予以了修訂。但目前我國還缺乏一部能源領域的綜合性、基礎性法律。據了解,世界上有20多個國家都制定了綜合性的能源法。
來自我國和歐盟的能源經濟、能源法律專家,能源企業管理層人士參加了研討會,並廣泛交流、深入探討,對我國能源法的制定發表了看法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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