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塑膠袋濫用並非無解之題
今年是“限塑令”正式施行的第九年,然而調查顯示,限塑令處境尷尬:小商鋪直接提供免費塑膠袋,大商店賣塑膠袋,已是司空見慣之事。在一些地方,限塑令可以説是名存實亡,已幾乎淪為“賣塑令”。
塑膠袋這枚硬幣,正面是“方便”,去市場買東西,小的用小袋,大的用大袋,一拎就走,用完就丟,十分方便;背面是“污染”,塑膠袋被稱為“20世紀人類最糟糕的發明”,所造成的白色污染令人頭痛。“限塑令”旨在提高塑膠袋獲取的成本,讓用戶為使用塑膠袋支付一定的費用,以減少塑膠袋的使用。事實證明,“限塑令”産生了顯著效果。國家發改委環資司曾統計,自2008年6月1日“限塑令”正式實施至2015年,超市、商場的塑膠購物袋使用量普遍減少2/3以上,累計減少塑膠購物袋140萬噸左右,這是一個不小的成就。但是,隨著經濟發展水準不斷提高,人們為便利性埋單的意願與能力都提高了,一個塑膠袋兩三毛錢,對大多數人來説,沒有痛感。
塑膠袋濫用並非無解難題,不過需要大決心和大智慧。解決思路,一在堵,二在疏,三在教育。近年來,面對“限塑令”遭遇尷尬,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建議,將“限塑令”改為“禁塑令”——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産、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塑膠袋。理論上,全面出臺“禁塑令”並無不妥,自然環境形勢如此嚴峻,為了自己及子孫後代的生存環境,犧牲當下的一點點便利是必須且可能的。“禁塑”當然會有阻力、有難度,但也會帶來新變化、新機會——加速可降解塑膠袋的研發和生産,以填補市場空白。迎難而上,關鍵在於,我們要有決心去推。
公眾使用塑膠袋已有很長時間,養成了習慣,形成了依賴,一下子開禁,難免無所適從。“疏”之道在於,找到安全的、環保的替代産品。“限塑令”出臺之後,環保布購物袋、紙袋等替代品開始流行起來,如果這些袋子沒有多次利用而直接扔進垃圾堆的話,或許更不環保。為此,許多企業開始尋找可降解環保袋,並取得一定的進展。譬如番禺就有一位創業者及他的團隊,利用堅硬的石頭做成塑膠袋。這種“石頭袋”無毒無味,通過光照和土壤掩埋可實現降解,既便宜又環保,備受市場青睞。據悉,該企業每月向全國各地市場供應過億個“石頭袋”。在這方面,不妨政府出面,組織科研力量進行專題研究,拿出更多更好的科研成果,滿足市場需求。
經驗告訴我們,在治理白色污染的過程中,沒有什麼比改變人們的動機和行為更重要。用什麼類型的塑膠袋,都不如少用、正確使用對環境貢獻更大。在這方面,必須借助教育手段,使得環境保護意識深入人心。環境保護教育,不僅在學校教育,從娃娃抓起;也不僅在進入公共空間,對大眾進行宣傳教育;用經濟手段激勵環保行為,提高不環保行為的經濟成本,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教育”。譬如愛爾蘭,自從實施塑膠袋稅之後,僅用4年就將塑膠袋使用量減少了94%。大大提高塑膠袋使用費,不僅達到了與“禁塑令”相當的減塑效果,還有力改變了消費者行為,觀念改變比使用替代産品更有益。
“限塑令”進入第九個年頭,期間得失值得細細梳理,未來的路怎麼走有待重新審視。創新監管方式、呼喚科技進步、引入市場力量、提升環保意識……必須多管齊下、多點用力,塑膠袋濫用形勢才有可能得到全面扭轉。作為塑膠袋的消費者,我們也有責任,盡可能少用或不用塑膠袋,慢慢把習慣改過來。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