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一點乳白色“膠水”,揉搓後冷藏。再重新切下,一堆成本相對較低的牛肉邊角料便搖身一變,成為肥瘦相間、口感細膩的“雪花牛排”。近日,這樣一條微博視頻引發網友熱議。一時間牛排似乎又成了一個不能吃的食物。食藥監總局專家表示可以食用,這種“膠水”學名卡拉膠,本身是合法的添加劑,但購買牛排應看好配料表,且最好烹飪至全熟。(1月10日《春城晚報》)
從食品安全和法律角度説,所謂的“膠水牛肉”只不過是大眾的一種習慣性説法,準確稱呼是“重組肉”,本身並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也不違反法律法規。“膠水牛排”使用的“膠水”並不是我們熟悉的在日常生活中用來粘東西的普通膠水,而是卡拉膠,是從海洋紅藻、杉藻屬等天然植物中提取的多糖的統稱,屬於一種食品添加劑,可以在食品中添加使用。而且,利用卡拉膠等食品添加劑加工的調理肉、“重組肉”,其實是為了更方便消費者加工食用,這是一項肉製品加工工藝,在國際上已有幾十年曆史。換句話説,“膠水牛排”並不等於劣質牛排、問題牛排。
關鍵問題是,很多消費者在食用“膠水牛排”時,並不知道吃進肚子裏的是“膠水牛排”,誤以為是用生鮮牛肉製作的“原切牛排”。因為餐館在向消費者供應牛排時,並沒有明確説是“膠水牛排”,而非“原切牛排”。相反,很多商家往往有意無意地讓消費者誤把“膠水牛排”理解成是“原切牛排”,甚至直接以“原切牛排”的名義銷售。商家的這種行為顯然是在誤導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應有的知情權,甚至是欺詐消費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可見,縱然“膠水牛排”本身並無害,也不違規,但商家在經營活動中,必須切實保障消費者對“膠水牛排”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商家不能誤導和欺詐消費者。究竟是“重組肉”的“膠水牛排”,還是生鮮肉的“原切牛排”,商家必須明確告知消費者,這是生産、銷售“重組肉”和“膠水牛排”的基本底線之一。在這一點上,除了工商部門強化監管之外,還有必要在速凍調製食品、調理肉製品加工技術規範等國家標準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國家標準,明確規定“重組肉”、“原切肉”的標注問題,做到有法可依。(何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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