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北京市民稱光明牌“寶寶奶酪”內含禁放物乳礦物鹽。9月初,此款食品于全國範圍內下架。光明乳業公關部對此回應稱奶酪沒問題,將更換包裝後於10月底重新上市。(《京華時報》9月18日)
既然是國家禁放物質,那麼就不得放,這是一個紅線,任何企業不能突破。可是面對光明牌“寶寶奶酪”內含禁放物乳礦物鹽,光明乳業品質部的居先生是這樣解釋的:“此款食品配方的確定時間,早于2009年,食品配方確定後,很少輕易改動,故2009年至今,配料中一直含有乳礦物鹽。”
我們法律上有不追溯以往的原則,也就是説對法律規定之前的違法行為,一般不追究,現在有的乳業企業居然採用了這樣的做法,“我企業的配方是2009年前確定的,而國家規定嬰幼兒食品禁放物乳礦物鹽是2009年制定的,所以配料中一直含有乳礦物鹽是正當的”。
常識告訴我們,國家規定一旦實施之後,所有的食品生産銷售者都得無條件地服從。企業的配方必須遵從國家的規定,當國家標準出來後,就應該立即調整修改食品配方,保證符合國家的規定,怎麼能讓國家的規定來服從企業的配方?一些企業以 “食品配方確定後,很少輕易改動”來為自己解釋,顯得多麼荒唐!
一些企業之所以這麼做,其實並沒有把國家的標準放在眼裏,認為企業“食品配方”的高於國家標準。另一方面,也沒有把消費者的健康放在心上,所以才有了“食品配方確定後,很少輕易改動”。更讓人氣惱的是,光明並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説什麼“此款食品沒有安全問題,但為防現有的包裝盒讓消費者誤解,9月初,此款食品于全國範圍內下架,將更換包裝後於10月底重新上市”。既然沒有問題,為何要全國範圍內下架?難道有問題的食品,僅僅更換包裝後就能上市嗎?
作為外行,消費者或許不能確定該産品到底有沒有問題,可是,監管部門在哪?內含禁放物乳礦物鹽的光明牌“寶寶奶酪”在市場消費3年時間,監管者為何不聞不問?如果光明牌“寶寶奶酪”不是把國家規定的禁放物明目張膽寫在包裝上,不知道這款食品還要在市場上存在多久。畢竟消費者能力有限,他們不可能拿所有食品去檢測,而我們的有關部門卻連印在包裝上的禁放物乳礦物鹽都沒有看到,又怎能發現其他問題食品?(肖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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