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頭未是風波惡,人間別有行路難”,生逢宋朝文官體制健全的辛棄疾尚有此感慨,何況現今臺灣政治生態充滿暴戾之氣,致使高階文官尤其是政務官“官不聊生”。餿水油風暴愈演愈烈,“立委”要求兩周後徹底解決,否則臺當局“衛福部長”邱文達必須下臺,邱文達就此面臨“被請辭”困折。
臺灣《中華日報》18日社論指出:邱文達“被請辭”風波,早在本月4日爆發“餿水油事件”之後即已出現。身為政治性任命職務的政務官出任部會首長,在部會首長更疊如走馬燈的臺灣官場生態下,上臺就須做好下臺準備,辜振甫名言説:“上臺身段要好看,下臺背影要漂亮。”如此灑脫飄逸者幾人能夠?部會首長的宿命也是共業就是“被辭職”或“被請辭”。
若以“全景式”宏觀角度審視“被辭職”與“被請辭”,當可發現部會首長這兩種去職形式大不相同。依臺灣現行“憲政”體制,部會首長“權柄”授予來自臺灣地區領導人及“行政院長”,當部會首長因私德、因能力不足以持其“權柄”遂行政治責任時,臺當局“內閣”每有改組就難逃“被辭職”的命運。設若,部會首長落得“被請辭”的境遇,則多半與政治鬥爭有關。
臺灣政治人物肆行政治鬥爭模式有二:一為自己跳出來對著政敵潑灑大糞;一為透過“親己媒體”對著政敵圍而剿之。如此鬥爭模式,“但聞一鄉之有月旦矣,未聞天下之有公論也”,所謂“一鄉之有月旦”無非是少數政客、少數媒體不分皂白眾口交攻,邱文達面臨“被請辭”就是這樣營造出來的。然而,邱文達真已構成去職的要件嗎?
臺灣“衛生福利部組織法”規定,其職權在於綜理衛生及福利業務。“餿水油事件”之所以爆發,關鍵在於黑心商人在屏東縣開設地下工廠煉製餿水油,依臺當局設職分官各有所司規範,屏東縣衛生局負有查報究辦黑心商人煉製餿水油之責,其權責高度根本未曾達到“衛福部”所管轄範疇,少數政客、少數媒體若謂邱文達必須負責而下臺,天理、公道何在?
審諸“餿水油事件”形勢發展,屏東縣長曹啟鴻硬撐到前天才出面道歉,並批准縣政府五名相關主管請辭。屏東縣政府不讓高雄市政府專美于前。“高雄市731氣爆事件”發生第八天,市長陳菊出現道歉,並批准副市長等四名官員請辭,卻在半個月之後改調他職;曹啟鴻摘除五名官員烏紗帽,生效日為11月1日,難怪網友斥為“真假仙”。
陳菊“老神在在”于先,曹啟鴻“在在老神”于後,縱有相關官員請辭,也不多時就會“另有重用”,反襯出邱文達“被請辭”的荒誕性與怪誕性,從而凸顯臺灣政治生態之病在戾氣深重、躁競無度。明初儒者蘇伯衡説:“(士)取之難、進之難、用之難者,無他,不貴之也。不貴之,以故困折之。”臺灣政壇困折部門首長的病態何其甚也!
最近兩個月來,臺當局前“教育部長”蔣偉寧、前“勞動部長”潘世偉、前“經濟部長”張家祝不是“被辭職”就是“被請辭”。張家祝是因“高雄市氣爆事件”而下臺,對照邱文達“被請辭”是悖謬絕倫的現在進行式,他“被請辭”已成亢戾至極的過去式。痛哉!臺灣政治生態暴虐無時已,部門首長困折慘況何時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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