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笨也犯法嗎?”捲入陳水扁家洗錢案的臺灣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被臺北地方法院改列被告後,非常無辜地自陳一輩子最恨貪污,只是笨到沒問陳水扁給他的錢從何而來。
臺灣《中國時報》的社論對此指出:人笨,不犯法;但是如果笨到誤觸法網,當然還是犯法。違法與否的認定,沒這麼複雜,法條規範的空間再彈性,至少絕對不會以當事人的智商為審酌依據。
社論説,陳水扁找上吳澧培要給錢的時候,扁家從“公務機要費”到“洗錢”案全都爆發,他還能相信陳水扁,而不問高達近200萬美金的鉅款從何而來?當然是他笨。但是,他一口應允提供海外不只一個帳戶做匯款之用,顯然吳澧培並不笨,這是他貫常操作資金或獻金的方式。
到現在為止,還是有許多人像吳澧培一樣,選擇相信陳水扁,差別只在於他們沒這個機會把自己奉獻給扁家,成為人頭;這種笨,可憐可悲但不犯法。至於吳澧培,他處理自己的資金,匯幾百個海外帳戶,都沒問題,橫豎他沒任公職;但是吳澧培要處理來自陳水扁的資金,就不可能不受到法律的規範。
社論最後指出:人笨,不犯法;但若犯了法,法律也不會為笨人網開一面,不只吳澧培,所有主動、被動捲入陳水扁家弊案的政商人士們,趕緊認清陳水扁家真面目,浪費時間自怨自艾自己的笨,已然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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