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宇龍中國網時事評論員
有數據統計,在個人資訊保護方面,網民被洩露的個人資訊涵蓋範圍非常廣泛,其中78.2%的網民個人身份資訊被洩露過,包括網民的姓名、學歷、家庭住址、身份證號及工作單位等;63.4%的網民個人網上活動資訊被洩露過,包括通話記錄、網購記錄、網站瀏覽痕跡、IP地址、軟體使用痕跡及地理位置等。在個人資訊洩露帶來的不良影響上,82.3%的網民親身感受到了個人資訊洩露給日常生活造成的影響。(4月27《人民日報》)
剛買完房,就不斷有裝修公司打來電話;孩子剛出生,各種母嬰用品的推銷電話便不斷響起,甚至有的幼兒園也會來電話,表示“關切”,希望未雨綢繆……這些都是我們司空見慣的。其實若只是電話推銷,不勝其煩了大不了拉黑,但是一旦洩露的個人資訊被不法分子利用,便可能帶來更嚴重的危害,比如“某某,我是你領導,明天帶錢到我辦公室來一下”“某某,你的考研錄取有點問題,需要打點一下”等詐騙電話就讓人防不勝防。
在資訊交流越快也越頻繁的時代,越應警惕個人資訊洩露所帶來的潛在危害。從統計數據看,近八成網民的個人資訊都被洩露過,這説明洩露個人資訊的現象在當下已經十分普遍,這給公民生活帶來的困擾已不容小視,其中隱藏的違法甚至犯罪問題更須被正視。
從屢被曝光的資訊洩露事件來看,販賣個人資訊儼然成為了一門生意,不論是幾毛錢一條倒賣個人住址、電話、工作單位等資訊,還是轟動一時的“查開房記錄”,無不有利可圖,販子們動輒將龐大的個人資訊出售,獲利亦是不菲的。
相反,在個人資訊的保護方面,存在很大的欠缺。甚至可以説,對個人資訊進行保護的意識都沒有形成,比如,網路中經常出現的“人肉搜索”,經常將被搜索人的個人資訊大起底,對其正常生活造成困擾。應該説,“人肉搜索”對於追求正義能起到一定的倒逼作用,但不是説動輒就要一搜到底,很多時候,被人肉者僅因在公眾場合一個不合時宜的舉動,就被無休止地“人肉”從而遭受到巨大壓力,這種過分地通過搜索和曝光個人資訊,來懲戒當事人的行為,何嘗是不是一種網路暴力。
對個人資訊缺乏保護意識,也常體現在一些公職人員身上,比如去年7月,江蘇如皋一位民警女兒洩露李易峰、楊洋兩位藝人的隱私,其中包括二人的身份證號、曾用名、戶籍所在地等資訊,涉事民警因此被停職。利用職務之便,洩露個人敏感資訊,造成的危害更大,對此不得不警惕。
然而,尷尬的是,即便洩露個人資訊在當下已是普遍現象,但我們仍難從法律上進行有力遏制,究其原因,目前有關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條文,散見於刑法、侵權責任法、居民身份證法等法律中,保護範圍有限,且在執法過程中,取證困難,很難進行立案。這些無不令人遺憾。
與過往相比,我們生活在一個嚴重依賴資訊的時代,資訊成為了一項重要資源。與此同時,個人資訊洩露的範圍、方式以及造成的後果,也在發生著極大的變化。顯然,個人資訊保護力度應因時而變,不斷加強。個人資訊保護全面立法不妨及時跟進,並由此帶動執法的跟進,進而提升全社會的個人資訊保護意識。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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