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拼的是實力,重的是公平。但各省公務員考試剛剛結束,不少考生還沒收拾完行囊,就傳出“考試泄題”的消息。儘管江西省人社廳隨即就介入調查,但由於本次公務員考試屬於省級聯考,各省題目不盡相同卻有所重合,一旦泄題便容易形成“鐵索連環”,到底“泄沒泄”,疑慮不只是在江西。
為何出現那麼多雷同題?是否真的有內鬼?調查仍在進行,真相還不明確,但怨氣早已發酵。隨著近年來國家重要考試考場舞弊案頻現,考試的公信力也在受挫。2016年研究生入學考試,有考生在考前45分鐘接到機構傳來的考題與答案;就在本次曝出省公務員考試疑似泄題的同時,大學英語專業四級考試也疑似洩露答案。一而再再而三,“考試泄題”的幽靈,要飄蕩到何時?
考試因其淘汰機制,天然與利益掛鉤,道德風險在所難免。而當考試輔導機構介入之後,考試的利益被進一步放大,考試舞弊更容易形成完整的産業鏈。一次成規模的作弊,不僅有組織者、提供幫助者、出售試題答案者,也有替考者、被替考者。因此,也只有進行“全鏈條打擊”,才能保證考試程式不掉鏈子。去年《刑法修正案》(九)首次將考試作弊入刑,兩高的司法解釋對於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分別作出規範,也體現了刑法對作弊鏈條“合圍”的決心。
法律已經足夠剛性,刑期不可謂不短,但泄題案、各種疑似泄題卻依然不斷,作弊入刑時間短、震懾難以形成是一個原因;其次,是徒法不足以自行。要凈化考場,除了讓事後懲戒形成震懾,更要確保事前、事中制度監管不缺位。屢次泄題案中,考試輔導機構“身影翩躚”、“內鬼外援”裏應外合,無不顯示制度的缺環。要確保考試公平不被利益綁架,必須保證從命題、印刷到運卷、保管全流程的嚴絲合縫,而這可能就要更細緻的流程、更規範的制度以及組織者對待考試的認真精神。此外,也有必要進一步細化“作弊入刑”。因為無論在刑(九)還是兩高司法解釋中,對於哪些考試作弊要入刑,均界定模糊。“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的“國家”到底指哪些考試,需進一步澄清厘定,否則,就會留下法律解釋上的漏洞。比如,這次疑似泄題的公務員省級聯考,屬於“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嗎?
考試是人才選拔的重要途徑,考試公信是給初入社會者的“最好一課”。去年,以高難度著稱的日本司法考試出現舞弊,負責命題的審查委員變身“內鬼”,使得日本司法考試遭遇信任危機。有日本媒體即稱,這將加劇日本法律界人才的進一步流失。失信于考試,影響深遠。去年,我國的司法考試也一度陷入閱卷不公的風波,幸虧司法部及時澄清謬誤、給出了可信解釋。應該説,考試總會有失意者,但考試基本程式不應讓人失望。如果“法治信徒”在登堂入室的剎那失去了法治信仰,“秉持公心向明月”的準公務員在選拔時刻信心動搖,無疑會造成人才危機和公平焦慮。
考場舞弊似乎從來難以杜絕,這與人性弱點有關。但是,隨著技術的提升、制度的完善,全社會誠信水準的提升,可以鑽的“空子”就會越來越少,考場的真正清明並非不可實現。反過來,考試是否公平公正,也是全社會信用的一個基準、一個錨,如果連這個錨都輕飄飄了,“公平正義之舟”可真是説翻就翻了。期待對本次公務員“考試泄題”事件有一個公正負責任的調查結果。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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