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突擊花錢、超標準公務接待、公款旅遊、超標配備公車、建豪華辦公樓……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現象,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為從源頭上狠剎浪費之風,開出了“藥方”。
艱苦奮鬥,勤儉節約,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把新時期倡節儉、反浪費的要求上升為這樣一部綜合性、基礎性的黨內法規,強化源頭治理,是推動實現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關係到黨和人民事業的興衰成敗。近年來,一些黨政機關及公務人員講排場比鋪張、競相奢華的浪費現象屢見不鮮。此風不剎,必將嚴重敗壞黨風政風,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作風問題的頑固性和隱蔽性提醒我們,根治作風頑疾,必須運用法治思維加強建章立制,嚴格監督檢查。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各地在整治奢侈浪費現象上,積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取得了立竿見影的成效,贏得了群眾的稱讚。如今《條例》的出臺正逢其時,通過12章65條規定,對治理黨政機關經費管理、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等廣受詬病的頑癥作出全面規範,對宣傳教育、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給各級各部門劃定了不可碰、不敢踩的制度“紅線”和“雷區”。公務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公務接待審批控制制度、接待費支出總額控制制度、公務接待清單制度……這些規定抓住了要害,所作出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的頂層設計,對於進一步規範行為、作風必將産生積極意義和深遠影響。《條例》明確提出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根治“車輪腐敗”將為期不遠。針對存在於差旅出國(境)、會議活動、辦公用房等領域的浪費現象,《條例》明確提出了一系列“從嚴控制”的措施,具有很強的操作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保證《條例》不折不扣貫徹執行,需要加大監督,明確責任,努力形成不能不敢鋪張浪費的長效機制,這是防止“破窗”效應的關鍵。《條例》要求,黨政機關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資訊公開制度,對違反規定造成浪費要進行責任追究。在監督檢查方面,《條例》明確規定,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接受人大、審計、輿論等10個方面的監督。十大監督措施如同一張大網,讓鋪張浪費者如“過街老鼠,無處遁形”。這些制度安排充分表明瞭中央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堅定決心。我們相信,隨著《條例》的貫徹執行,全黨全社會必將形成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良好風尚,凝聚起億萬人民全面深化改革、為實現美好夢想而奮進的堅定信念。(裴珍珍)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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