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應將公積金管理中心升級為住房銀行
日前,《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指出“研究提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本次修訂或集中在公積金用途多元化,降低提取門檻,以及公積金投資範圍、額度指標細化等。”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鄭宇潔在接受《證券日報》採訪時表示。
根據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一是用於發放個人住房貸款,二是購買國債,三是銀行存款。此外,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有支援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的作用。
據《證券日報》了解,2012年,全國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平均存款利率約為3.56%,僅略高於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職工個人賬戶平均存款利率2.4%,比同期CPI低,造成廣大未使用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蒙受較大利息損失。截至2014年3月份,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已高達3.2萬億元。
鄭宇潔認為,伴隨金融市場改革以及公積金管理能力的提升,未來公積金有望擴大投資範圍,除了國債外,可能投資債券回購、萬能保險産品、基金或者股票等。在加強風控,完善管理和監管的情況下,實現公積金保值增值,保護繳存者的基本收益。
億翰智庫上市房企研究部副主任張化東在接受《證券日報》採訪時表示,公積金使用範圍的調整,在今後城鄉統籌的情況下,公積金的使用範圍或許將擴展到鄉村。
方正證券房地産業研究員趙若瓊認為,出於對治理結構和資金保值增值的考慮,對於在住房金融中佔據重要地位的公積金中心,應改造升級為專業的住房銀行,當前,應在資産盤活和資金運用上找到出路。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已有多省出臺政策,如允許公積金異地貸款、進城務工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範圍等,已被業內視為住房公積金管理的“破冰”之舉。(喬誌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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