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9日電 今日,北京海淀法院通過其官方微博稱,因認為搜狐公司宣稱“今日頭條”侵犯其著作權的行為構成商業詆毀,“今日頭條”經營方向法院起訴,要求搜狐公司停止商業詆毀行為、公開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海淀法院已經依法受理了此案。
據了解,今年6月24日,搜狐公司召開了名為“捍衛版權、盜此為止,移動媒體反盜版行動發佈會”的新聞發佈會。會上,搜狐方面稱就“今日頭條”侵犯其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向海淀法院提起訴訟,並向其索賠1100萬元。海淀法院雖已受理該案,但至今尚未宣判。
對於搜狐方面的訴訟,自稱是“今日頭條”員工的網友也在微信圈中爆料稱,“搜狐公司屢次要求與今日頭條合作,現在開始跳出來欺負創業公司,背後黑手開始顯現。”該員工還貼出了今日頭條與搜狐來往的關於合作的郵件照片。經過求證,今日頭條媒體負責人林嬋肯定了照片和朋友圈爆料內容的真實性。
今天,在微信圈回擊搜狐訴訟後,“今日頭條”展開第二次回擊,向海淀法院提起訴訟。“今日頭條”稱,是否存在侵權是法律上尚未界定的問題,但搜狐公司在宣判之前斷然宣稱“今日頭條”侵權,侵犯公司的名譽權,造成了經濟損失。“今日頭條”要求搜狐公司停止商業詆毀行為、公開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海淀法院已經受理此案。(中新網IT頻道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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