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輿情研究院將今日頭條6月25日的輿情指數定為76分,對應對應黃色輿情預警級別,屬一般輿情危機。6月25日,百度新聞搜索共收錄今日頭條相關新聞855篇,新浪微博共收錄今日頭條相關微博20435條。
搜狐起訴今日頭條、國家版權局立案調查今日頭條的消息讓一度平息的今日頭條侵權危機捲土重來。25日,搜狐刊文控訴今日頭條的侵權之舉,而今日頭條也照例迅速回應,曬出了搜狐與今日頭條合作的證據。從其他的媒體反應來看,輿論的矛頭已不再像以前一樣直指今日頭條,而是轉向了對事件背後問題的探討,包括相關法律的漏洞、真正作者的權益被忽視、版權之爭實為利益分配之爭,以及搜狐等媒體是否有資格質疑他人版權問題等。
自媒體平臺上,同樣有大量網友將炮口轉向了搜狐一方。直斥其有失節操,並認為搜狐在版權問題上與今日頭條實為同類。不過,今日頭條在最核心的版權問題上並未説服公眾,仍有很多網友指責今日頭條的侵權行為,同時也有網友借機吐槽,認為今日頭條內容太水,用戶體驗差。
搜狐今日頭條開打輿論戰侵權危機捲土重來
6月25日,搜狐IT頻道刊文表達了對今日頭條的控訴。
據悉,6月24日,搜狐公司宣佈對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今日頭條)侵犯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提起訴訟,要求對方立刻停止侵權行為,刊登道歉聲明,並賠償經濟損失1100萬元,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已正式受理訴訟。
文章中,搜狐公司移動新媒體事業部主管朱建波對今日頭條的侵權行動進行了一番解析。朱建波指出,今日頭條採用轉碼的方式進行侵權,其侵權行為包括:“第一是非法抓取源站;第二是遮罩了原網站內容,直接從自己伺服器上下載內容;第三是展示了地址欄的假像,實際上並不是源站真實內容的呈現,這樣做給用戶造成一個假像,用戶是在源站頁面上瀏覽;第四是篡改原網站內容,並且過濾了品牌展現和廣告;第五是在源站內容基礎上擅自加入自己的推廣內容。”
此外,搜狐還認為今日頭條深度連結的方式也存在侵權行為,主要包括今日頭條雖然自稱搜索引擎,但卻未依慣例公佈其機器人User—Agent,從而繞過網站的遮罩設置實現對網站內容的非法抓取與儲存。另外,在源站頁面上私自增加自己的內容,利用第三方內容為自己牟利。
對於搜狐的指控,今日頭條也展開了反擊。騰訊科技刊登了今日頭條對遭遇搜狐起訴一事的正式回應。回應稱,今日頭條此前和搜狐諸多部門均有合作,而且此前並沒有收到過搜狐任何書面停止合作的要求和聲稱侵權的函件。回應還指出,搜狐曾兩度主動找今日頭條商談投資,溝通過程中曾提議將搜狐資訊業務併入今日頭條,但最終被今日頭條婉拒。今日頭條認為此次搜狐發難本質上是行業之爭,因為今日頭條的迅猛發展引發了某些競爭者的不滿。此外,今日頭條還在回應中表明瞭與媒體夥伴尋找共贏模式、歡迎社會監督的意願,同時表明瞭不歡迎壟斷巨頭通過各種手段打壓創新型的競爭對手的觀點。根據《北京晚報》的報道,今日頭條方面已經曬出了搜狐昔日主動求合作的電郵內容。
【輿情事件回顧】
今日頭條成功融資引關注侵權問題漸成焦點
對於網路內容,應該優先保護著作權還是優先保障資源共用,一直以來就是個備受關注的爭議話題。今日頭條的侵權危機也因為頗具典型性,因此一直備受矚目。
自6月1日起,今日頭條的創始人張一鳴作為成功的創業者受到了媒體的關注。當時,今日頭條已成功拿到三輪融資,公司估值達到5億美金,其未來的成長引人關注。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實際上真正得到關注的並不是這家公司的未來成長,而是當下的侵權問題。
6月4日,21世紀網刊文《科技談資:1億美元夠不夠今日頭條買版權》,率先提到了今日頭條的侵權隱患。文章稱,今日頭條不生産內容,而是通過大數據和演算法,將已有內容加工做精準的傳播,靠著免費轉載解決了媒體變現的難題。但版權是今日頭條最大的問題,文章直指,如若債主到府,今日頭條的估值恐怕都不夠買版權的。
隨後,對今日頭條版權問題的關注漸成主流。6月5日,《新京報》發表社論《“今日頭條”,是誰的“頭條”》指責今日頭條存在典型的侵權行為。這篇社論也被認為是媒體向今日頭條宣戰的開始。
同日,百度百家刊登署名周海濱的文章,直指今日頭條轉載其專欄文章是沒有署名。同日,百度百家一篇署名信海光的文章指出今日頭條未來的四道坎,將版權問題放在了第一位。而針對媒體的這些質疑,今日頭條也迅速做出了回應。當日,新浪科技刊登了今日頭條的聲明。聲明稱,今日頭條稱自己和所有搜索引擎一樣,只和網路媒體合作,合作遵守robots協議,尊重網站意願。此外,今日頭條宣稱幫合作網站實現了用戶回流,並表達了與網站廣泛合作,共建生態的意願。
廣州日報起訴今日頭條媒體論戰陷入白熱化
不過今日頭條的回應換來的並不是質疑平息,而是一連串的重磅炸彈。6月5日,《人民日報》報道稱,享有《廣州日報》網路傳播權的廣州市互動式資訊網路有限公司因著作侵權將擁有今日頭條的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訴訟。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于6月4日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審理。這一官司也成了接下來一段時間內備受關注,今日頭條是否構成侵權,也成了討論的焦點。
虎嗅網6月5日刊文《“今日頭條”是否侵犯內容版權?來看一看各方的觀點》,文中提到,傳統媒體普遍認為轉載他人作品理應付費。但該文章還提出,著作權法中規定時事新聞不存在著作權問題,如果今日頭條所載僅是實時報道,不包含對方主觀評論,則不涉及著作權問題。
6月6日,人民網記者李婧的報道中援引專家觀點,稱今日頭條至少有三點涉及侵權。其一是以彈窗形式推送新聞部分內容,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複製,如未經許可則屬侵權。其二是客戶端頁面所展示的“一側標題、一側小圖”的方式,如屬於未經許可複製他人作品,也涉及侵權。此外,專家還稱,雖然今日頭條與部分商業網站達成了轉載協議,但如果商業網站為獲取權利人允許其二次傳播的授權,那麼今日頭條的行為仍屬於侵權。此外,該專家也對著作權法對時事新聞的規定進行了解讀,稱調查類稿件、整合類新聞、專題類報道,都不屬於時事新聞。今日頭條如過使用這些內容,必須事先獲得版權方的許可。該報道還指出,當日,今日頭條已取消了深度連結的做法。
《東南快報》則針對今日頭條的回應聲明予以批駁。該報6月6日刊文稱,近日頭條的聲明漏洞百齣。今日頭條自稱搜索引擎公司,卻不按規矩公佈自己的機器人User-Agent。而今日頭條所説的完整展現也與其實際做法不符。而用戶回流更加無從談起,今日頭條的做法完全是用他人的內容來吞噬他人的流量。
搜狐評論的名家專欄欄目當日刊登了署名劉雪松的文章,將今日頭條的模式形容成“別人買單他消費、別人吃虧他獨賺”。該文章認為,今日頭條是日漸頹勢的傳統媒體、與規規矩矩做新媒體的平臺集體養大的。更是法律界定的裁判缺席,給睜眼養大的。文章直斥今日頭條的做法不是創新,而是盜取。
不過也有媒體為今日頭條叫屈。新華網當日刊登的文章《今日頭條版權事件背後:對手助推、紙媒焦慮》就指出,今日頭條的所作所為和百度、360並無不同。只不過媒體惹不起百度們,所以只能拿今日頭條這種軟柿子來捏。該文章還稱,今日頭條通過爬蟲對內容産出者所有的內容都進行抓取,這其中也包括了廣告和軟文。因此,能夠幫助媒體盡可能地擴大傳播範圍,與媒體實為共贏關係。文章認為,今日頭條與傳統媒體反目,歸根結底,是傳統媒體貪得無厭想要更多。
當日,今日頭條張一鳴再度做出回應。在接受央廣網記者莊勝春採訪時,張一鳴特別提到了“挑起論戰”的《新京報》。張一鳴稱今日頭條與新京報一直存在合作,知道當日接近6點左右才突然向今日頭條方面宣佈停止合作。張一鳴表示對此感到意外。而對於此事,《新京報》方面則拒絕做出回應。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