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北京首個自住型商品房項目——恒大豆各莊自住房將啟動搖號登記。購房家庭該如何申請?如何分配?如何確保公平等問題更是備受關注。昨天,《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銷售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自住型商品房採用全市統一搖號軟體分配房源。另外,與保障房一樣,通過非法手段騙購自住型商品房的家庭,5年內不得在京購房。
□申請購房
>>獲取資訊
房源資訊統一公佈
想購買自住型商品房的家庭首先要知道什麼地方在賣房。
《徵求意見稿》規定,房地産開發企業在申請辦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或者現房銷售備案手續前,將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官方網站及銷售現場公示項目名稱、企業名稱、項目位置、套數、戶型面積、銷售均價等資訊,公示期不少於15天。
據了解,本市首個此類項目——恒大豆各莊項目將於本月底啟動申購登記工作,目前,市住建委與相關部門正在協調加快推進建設、銷售進度。其他自住型商品住房項目也將陸續推出。
>>提出申請
可多項目同時申請
《徵求意見稿》規定,購房人可以在多個項目同時申請自住型商品房,但是符合條件的購房家庭成員只能購買一套該類商品房。
根據《徵求意見稿》規定,在本市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可在項目公示期內,向房地産開發企業提出購房申請,並按照北京限購政策相關要求,現場提交購房家庭成員身份證、婚姻證明、戶籍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購房申請人簽字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有效暫住證等材料。其中,經適房、限價房輪候家庭申請購買自住型商品住房的,應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備案通知單》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資格審核
房企住建委兩審核
意見規定,房地産開發企業對購房家庭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在本市自住型商品房資格審核系統中填報家庭資訊,並將連線列印的《家庭購房申請表》和《承諾書》經由購房家庭簽字確認後,在審核系統中提交資格審核申請。《家庭購房申請表》一式兩份,購房家庭和開發企業各留存一份。開發企業應留存相關申請材料複印件和經家庭簽字確認的《家庭購房申請表》、《承諾書》原件。前述材料將作為購房合同附件,在辦理房屋登記時提交登記部門。
市住建委會同相關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對購房家庭的資格進行審核。購房家庭可登錄市住建委官網查詢資格審核結果。通過審核的申請家庭,方可參加搖號。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自資格審核完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申請復核。
□房源分配
>>選房搖號
全市統一軟體借鑒購車搖號
與一般商品房不同,自住型商品房與保障房一樣,需搖號分配房源。但是,開發商搖號可能造成分配不公的問題,所以自住型商品房雖然由開發商搖號,但使用全市統一搖號軟體。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套軟體是在總結保障房搖號經驗的基礎上,借鑒北京市小客車指標搖號系統和辦法研發的,盡最大限度排除人為因素。
每個申請家庭只能選擇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優先家庭選房後還有剩餘房源的,其他申請家庭繼續依次選房。已通過購房資格審核的申請家庭放棄選房,或已完成選房的申請家庭放棄購房的,由未選房的申請家庭按照搖號確定的順序依次遞補選房。未按照選房公告要求參加選房的,視為放棄。
>>優先原則
保障房輪候家庭可優先搖號
根據規定,本市自住型商品房針對本市無房家庭(含年滿25周歲的單身無房人士)、保障房輪候家庭可優先購買,保證優先家庭按照搖號順序選房,再組織非優先家庭進行順序選房。
以恒大豆各莊項目為例,本次搖號房源2000個,如通過審核的優先家庭為1500個,要優先這些家庭選房。如有家庭因戶型等原因放棄選房,則這部分房源由非優先家庭按照搖號順序依次選房。
>>監督機制
搖號選房全程公開接受監督
根據《徵求意見稿》規定,自住型商品房搖號結果在北京市住建委網站和項目銷售現場公示3天,並在選房之日5個工作日前,在銷售現場和市住建委官方網站發佈選房公告,明確選房時間、地點、批次安排等。
搖號、選房過程將由公證機關全程公證,接受屬地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監督,並可邀請社會公眾現場監督。搖號結果及選房公告等均要求開發企業在住房城鄉建設委官方網站和銷售現場公示公告,確保程式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政策問答
問
如果一個家庭購得了自住型商品房,以其中一名家庭成員名字簽約,其他家庭成員是否還可能申請購買自住型商品房?
答
《徵求意見稿》規定,開發企業與購房家庭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家庭的成員今後不得再申請購買自住型商品房;屬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輪候家庭的,與開發企業簽訂自住型商品房購房合同後,自動放棄輪候資格。
據介紹,雖然購買自住型商品房時簽約人可以只是一個人,也就是説房産證上只有一個人名字,但在簽約系統中,會有家庭成員資訊。這樣可避免同一家庭重復購買自住型商品房。
問
自住型商品房雖屬商品房,但與保障房一樣,也嚴格規定了申請流程,如造假取得購房資格有無懲罰?
答
《徵求意見稿》規定,對通過隱瞞家庭資訊,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弄虛作假,騙購自住型商品房的家庭,一經查實,房企應與其解除購房合同,購房家庭承擔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且5年內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自住型商品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5年以後轉讓的,如有增值,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和該自住型商品住房購買時價格差價的30%交納土地收益。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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