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娜號”郵輪被韓國濟州法院扣押事件鬧得沸沸颺颺,船上2300多人,其中旅客1659名被滯留濟州長達40多個小時,而事件的緣起卻是海航集團旗下大新華輪船與江蘇沙鋼集團旗下沙鋼船務之間的一起經濟糾紛。一起國內的經濟糾紛為何鬧到國外,導致國內郵輪在國外被扣押?滯留的旅客15日能否全部順利回國?他們的權益又如何保障?圍繞這些懸念,記者進行了追蹤。
懸念一:誰“製造”了“海娜號”國外被扣事件?
據了解,海航旅業郵輪遊艇管理有限公司的“海娜號”郵輪原定於當地時間9月13日16:00由濟州開往仁川,但在出境時,被濟州地方法院扣留。此時船上有旅客1659人及員工650人。
沙鋼船務15日淩晨就“海娜號”郵輪在韓被扣事件作出説明:2008年8月6日,沙鋼船務(註冊在香港)與海航集團下屬公司大新華輪船有限公司(註冊在香港)簽訂了租船協議,即沙鋼船務出租一條好望角型巨輪給大新華公司,海航集團為大新華公司出具了擔保函,該輪于2010年4月20日交給大新華公司,但大新華公司于同年12月起就拖欠直至停付租金。對此,沙鋼船務根據合同約定,向英國倫敦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請。
2012年11月2日,仲裁庭裁決,大新華公司須支付沙鋼船務5837.57萬美元 (不包括利息及律師費用等約700萬美元)。同時,沙鋼船務向英國高等法院提出了要求海航集團履行擔保義務的訴訟。
該説明稱,目前,大新華公司因拖欠多方租金已在香港進入破産清算程式,因此,海航集團作為擔保人必須履行擔保責任。沙鋼船務為此多次同海航集團溝通,要求其依法履行擔保責任,但海航集團拒不履行。在多次努力無果的背景下,沙鋼船務不得不在全球範圍內追索海航集團資産,並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提交了扣押海航集團資産的申請,濟州地方法院按照司法程式于2013年9月13日,裁定扣押了“海娜號”郵輪。
沙鋼方面表示,按照兩家公司的合同約定,産生債務糾紛時,適用於倫敦法院裁定。債權方發出申請後,債務人或擔保方的船隻在任何一個港口都可以被扣留。
海航方面表示,13日下午收到“海娜號”在濟州島被扣押的通知後,立即著手安排船舶解扣事宜,並於9月14日淩晨3點,將扣船通知要求的30億韓元(折合1688萬元人民幣)保證金支付到韓國當地律師賬戶,但由於適逢週末,保證金無法及時支付至濟州法院賬戶,郵輪無法解扣。
懸念二:海航包機能否順利將旅客全部接回國?
據海航方面介紹,公司成立了應急工作小組,啟動了應急預案,從15日上午起已調4架包機前往濟州接滯留旅客回國,包括海南航空2架A330和首都航空2架A320飛機,每架航班將連續執行2個往返。但怕時間來不及,海航又調派了第五架飛機。
截至當地時間15日22時43分,共有1100余名船上游客離開濟州島回國。
據中國駐濟州總領館方面的消息,餘下的500多名遊客大部分將隨“海娜號”一起回國,另有小部分遊客將自行辦理入境手續留下來繼續遊玩。
總領館的陳俊傑領事告訴記者,最快的情況下“海娜號”在繳納完保釋金後,16日即可啟程回國,但由於存在多種未知因素,具體的啟程時間尚未能確定。
懸念三:無辜滯留旅客權益如何保障?
海航郵輪表示,大新華輪船與江蘇沙鋼集團旗下沙鋼船務之間的糾紛是正常的經濟糾紛,且當事各方已約定適用英國法律,由英國法院管轄。沙鋼船務毫不顧及“海娜號”上2300多人的安全與健康,在管轄法院尚未作出判決的情況下,通過濟州法院扣留“海娜號”郵輪,導致中國遊客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危害了中國公民人身財産安全,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其行為造成的所有不良影響及損失,“海娜號”船方將保留通過法律途徑嚴厲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沙鋼集團回應表示,對因該郵輪被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扣押而造成1659名遊客滯留濟州島所帶來的不便,深表同情。沙鋼船務認為,公司申請的是扣押郵輪,而不是扣留遊客,並表示願意積極配合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妥善處置遊客滯留問題。沙鋼船務還表示,如海南航空旅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不願承擔對旅客應有補償,沙鋼船務願意先行墊付旅客返回國內的交通費用。
目前,海航方面表示,將根據遊客艙房類型的不同,給予每人2000元左右的補償。
但對於這個賠償方案,“海娜號”的旅客是否都買賬還未知。網友“蘇蘇彆扭小迷糊”等人在微博中反映,她和部分遊客提出退全額團費和損失的交通費,但雙方並未達成一致。海航方面表示,同意並簽訂補償協議者先搭乘航班回國,具體賠償事宜仍然在協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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