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6日電 從天津港出發的載有1659名遊客的“海娜號”郵輪13日在韓國濟州被扣,導致所有旅客無辜滯留,被迫中斷旅程。中國消費者協會認為,這起因經營者之間的經濟糾紛導致郵輪被扣影響眾多消費者正常旅遊行程,是一起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事件,對有關企業通過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和限制人身自由解決糾紛的行為不予認可,對於韓國濟州地方法院不顧中國遊客利益,強制採取扣留郵輪的做法表示不滿。
中消協認為,任何不顧消費者利益,企圖以消費者利益做籌碼解決經營者之間糾紛的做法都是錯誤的。有關方面應以消費者利益為重,儘快協調,妥善解決,確保所有遊客的合法權益,中消協將持續關注涉事遊客的權益保障。
中國消費者協會同時督促與消費者簽訂旅遊合同的各旅遊公司,應作為事件的第一當事人,首先承擔旅遊合同約定的各項責任,督促海航旅業積極做好善後事宜,不得置消費者于不顧。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合同約定主張權利,與經營者協商溝通,要求經營者履行約定,賠償損失。消費者應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依法、理性與經營者協商賠償事宜。消費者回國後也可尋求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工商部門和消費者協會的幫助,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0月1日,我國首部《旅遊法》即將實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依然任重道遠,依照在《消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的旅遊服務經營者各方權利和義務,依法維護旅遊消費者合法權益,消協組織責無旁貸。中消協和各地消協組織將繼續依照《消法》和新的《旅遊法》,切實履行職責,積極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中新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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