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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垃圾短信需“重罰+技術”

2014-11-19 09:50 來源:廣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為徹底根治垃圾短信問題,工信部近日發佈《通信短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對於違反規定的電信業務經營者和短資訊服務提供者,最高可處以3萬元罰款。(11月18日《天津日報》)。

  工信部將出臺規定徹底根治垃圾短信問題,讓人們看到了曙光,沒有垃圾短信的夢想或將照進現實。且與以前相比,3萬元的罰款是史上最嚴。不過,與發垃圾短信獲得的利益相比,3萬元罰款仍是小巫見大巫。據悉,目前垃圾短信的行情價是每條純利潤0.04元,發送100萬條短信基本在4個小時內即可完成。也就是説,不法分子每小時即可凈賺1萬元。如此算來,上限為3萬元的罰款可謂是“隔靴搔癢”。違規成本低,違法分子自然不會放棄這種黑色利潤。在2009年和2012年,先後兩度爆出了運營商地方分公司涉嫌為垃圾短信發送提供便利的消息。

  相比國外,3萬元的最高處罰也不算高。如英國髮發短信廣告,涉事單位或個人可能收到高達50萬英鎊的鉅額罰單;新加坡國會去年出臺個人資訊保護法案,違法發送一條垃圾短信,可能面臨最高1萬新元(約合人民幣5.14萬元)罰款。

  解決垃圾短信問題,重罰與技術缺一不可,如提高罰款額度,封殺髮發短信的手機號,研究新技術限制發單位時間短信發送條數,阻止電子“垃圾”等。(李方向)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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