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相關部門對天通苑西一區的一處群租房進行了清理。晨報記者 王巍/攝
晨報訊(記者 何欣)根據本市開展違法群租房治理工作的要求,經過4月份的調查摸底、宣傳動員和培訓工作後,5月份進入了自拆自改的第二階段。昨天上午,市違法群租房治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市房地産仲介行業協會、市律師協會等社會組織,在天通苑舉辦了“拒絕黑仲介 遠離群租房”的集中宣傳活動。活動中首次提出,房屋出租人應與基層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和消防保證書,並需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基層管理服務站進行登記。
聯席會議辦公室在總結梳理出租房屋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提出了出租房主在房屋出租中要切實做到“四知”,即“知法律責任、知準租條件、知租賃要求、知維權方法”。具體內容包括出租人應當與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和《消防責任保障書》,並切實履行相應責任等。
此外,房屋出租應當以原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變相分割出租,出租房屋要符合本市出租房屋每人平均居住面積標準要求。出租房屋達到10間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內居住人員達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應當建立相關的管理制度;經濟適用房等保障類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藉以及從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動。
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本市自去年底開展違法群租房治理工作以來,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停租違法群租房4392戶,拆除違法群租房4190戶、隔斷1.2萬間,共查處涉及違法群租房的各類案件901起,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當事人3792人。其中,公安機關依法關停“黑旅店”104處,拘留各類違法人員96人。住建部門共約談房地産經紀機構80余家,行政處罰29家,罰款47萬元。工商部門立案查處並辦結房地産經紀機構違法違規案件258起,罰款43萬元。
而昌平區政府相關負責人介紹稱,昌平區群租房治理的6個重點地區包括天通苑南、天通苑北、霍營、回龍觀、昌平區城北以及城南。截至目前,全區完成整治存在安全隱患的出租房屋429戶、3030間。其中,天通苑地區累計拆除私自設置隔斷的群租房屋534戶、1336間。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