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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賣房另一方不得追回

2013-03-22 08:54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張女士問: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房子賣了,我不同意,我們現在能不能要回來?

  民博律師事務所胡佔全律師答:《婚姻法解釋(三)》第11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擁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産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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