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高跟鞋開車,鞋跟不得超過4釐米;騎電動車上路,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昨日,《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提請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此次會議上還聽取了《江蘇省慈善事業促進條例(草案)》、《江蘇省廣告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有關人事任免案説明等,並分組審議了《江蘇省慈善事業促進條例(草案修改稿)》、《江蘇省廣告條例(草案修改稿)》、《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南京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
關於機動車
開車時穿高跟鞋不得超4釐米
穿拖鞋高跟鞋開車要被罰
從開車人安全的角度出發,該條例規定,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釐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腳、吸煙和手持電話進行通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一旦出現穿拖鞋、穿4釐米以上高跟鞋、赤腳、吸煙和手持電話進行通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開車人將被警告並處以50元罰款。
對此,有的市民表示,開車時,穿拖鞋,穿高跟鞋,赤腳,吸煙,打電話等行為,確實存在安全隱患。這樣規定,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市民有點不太明白,比如,4釐米跟小指的兩節指關節差不多,女高跟鞋隨便一雙就超4釐米,有什麼依據確定開車時高跟鞋不得超4釐米,它是一個安全高度嗎?更重要的是,在具體執行中,怎麼知道開車人穿的是不是4釐米以上的高跟鞋。
不過,也有市民在接受採訪時提出,諸如開車穿高跟鞋不得超4釐米等規定太“雷人”:交警是不是要隨身帶把尺子?
開車上路要帶資訊安全卡
條例規定,南京將實行機動車駕駛人安全資訊記錄製度。安全資訊卡由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免費發放。據悉,安全資訊卡應當記載機動車駕駛人基本資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累計記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資訊。駕駛人應當領取安全資訊卡,並隨身攜帶。
等紅燈時兩車相距不得超過2米
“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到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該條例的這項規定,讓一位與會委員拍手稱快。他解釋説,在有信號燈的情況下,行人和機動車應該按照紅綠燈的指示通行;但有的人行橫道沒有安裝信號燈,這時只要有行人在過馬路,機動車就必須讓行人。“這種違法行為在國內非常嚴重。”這位委員感嘆,自己在南京生活了20多年,每次經過單位門前的那條沒信號燈的斑馬線時,從沒有一輛車會讓他。
而在道路通行方面,該條例還規定,遇到交通信號停車等候時,第一輛車與停止線間距不得超過1米,後車與前車間距不得超過2米。
臨時泊位可按時遞增收費
此前,南京市在不少支路街巷劃出臨時停車位,曾引發爭議。在該條例中,以立法形式對其進行了肯定。該條例規定,公共停車設施不足、車輛隨意停放影響道路暢通的地區,公安交管部門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在城市道路範圍內,施劃臨時停車泊位,並按核定的標準收費,所收費用全部上交財政。
據了解,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施劃,應當堅持合理規劃、科學設置和有效管理的原則,經批准可以採取按時遞增計費等差別化方式收費。
可讓保險公司先墊錢救人
對於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該條例規定,凡是輕微交通事故,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當事人立即撤離現場,然後再自行協商處理,不得阻礙交通。否則,將由公安交管部門責令其撤離現場,並可處以200元罰款。
如果發生了傷人的道路交通事故,醫院應當開闢綠色通道,及時救治受傷人員。該條例規定,如果當事人不能及時或者無法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由公安交管部門通知保險公司或車輛駕駛人先行墊付,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對傷者的救治。
關於電動車
電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超過限速將被警告或罰款
電動車在南京最快能開多少公里,才是合法的?該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一旦超過限速,將被警告或罰款50元。
“據我個人了解,在國外,對電動車的速度限制雖各有不同,但大多在20公里以上。比如,在英國,電動車每小時限速24公里;在日本限速24公里;在法國限速25公里;在韓國限速30公里;在美國限速32公里。相比國外,南京對電動車的限速規定過於苛刻,比國外限速幾乎慢了一半。”一市民自嘲地説,騎自行車稍快點還能到時速10公里呢,按新規定,以後把電動車改稱“電動龜”好了。
酒後不得騎電動自行車
該條例規定,今後,南京要控制市區摩托車(含輕便摩托車)的擁有量,逐步淘汰摩托車、汽油機助力自行車(下稱燃油助力車)等交通工具,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制定。此外,條例還規定,酒後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醉酒後不得駕駛其他非機動車。
條例還規定,在道路上駕駛燃油助力車,應當遵守以下規定:駕駛人必須年滿16周歲,沒有影響安全駕駛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攜帶準駕證;不得酒後駕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不得載人。 (記者 于英傑 戚慶燕)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