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胞怎樣參加司法考試
6月6日,國家司法部正式發佈了今年國家司法考試相關公告,同時發佈《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按規定,除了在廈門居住的臺胞應該到廈門市司法局報名或確認並參加考試以外,居住在臺灣島內或外國的臺胞,也可以到廈門市司法局報考點報名並參加考試。為便於自主報名參加考試的臺胞了解具體事項,本刊就如何在廈門報名參加司法考試給予提示。
報名條件
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丁露説明,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大陸的司法考試,一個是身份條件,一個是學歷條件。具體要求包括:一是要具有臺灣居民的身份。二是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三是要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學位。四是要求品行良好,沒有因為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報名參加司法考試。但如果臺灣居民已經取得其他國家的國籍,就不能參加司法考試。
如果是在大陸的高等院校進行學習,已經取得本科以上學歷的,可以直接報名;持有臺灣、香港、澳門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的學歷或者學位的,必須經過教育部的學歷認證中心認證之後,方可報名參加考試。
報名方式
分為網上預報名和現場報名。網上預報名時間為6月11日至25日;未進行網上預報名的,也可以直接到報名點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在大陸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臺灣居民報名參加考試的,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www.legalinfo.gov.cn),在臺灣居民預報名通道進行網上預報名;隨後,按照居所地司法行政機關規定的報名時間,到指定的報名點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為方便居住在臺灣島內或外國的臺灣居民來大陸報考,國家司法部在深圳市、廈門市專門設立報考點,負責辦理臺灣居民的報名和考試工作。
廈門市報考點現場報名時間:7月5日至20日
地址:廈門市金山西路1號202室 廈門市司法局法規教育處
諮詢電話:(86)-0592- 5289017、5289055
提交材料
1、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錶(臺灣居民)一式兩份。報名人員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或承辦報名的考試機構網站,按照要求真實、準確地填寫《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錶(臺灣居民)》,下載後簽署本人承諾提交給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審驗;也可以在報名現場,對考試機構提供的具有本人資訊的報名錶進行確認;還可以直接在報名現場由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協助填寫報名錶,核對簽字後,提交審驗。
2、有效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和臺灣居民身份證;不能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應當提交臺灣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提交複印件的,須經臺灣地區公證機構公證。受理報名的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報名人同時提交其他有關證明。
3、學歷(學位)證書。持港、澳、臺地區或外國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複印件各一份。已完成學業但因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臺灣報名人員,可以憑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
收費標準
在大陸居住的臺灣居民,按照所在地區報名的收費標準進行交費。商報記者 蔡國煙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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