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巡視工作專家在解讀《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時説,舉凡被追責問責的幹部,大都深染“擔當缺失症”:面對大是大非不敢出手亮劍,面對矛盾難題不敢直面破解,面對危機風險不敢挺身而出,面對瀆職失誤不敢承擔責任,等等。(11月10日人民日報)
攬功推過,避重就輕,原本想是保住“烏紗帽”,卻恰恰迷失了大好前程。責任擔當,人人喊得響,卻不是人人做得到。“創新正當其時,圓夢適得其勢”,在黨的事業快速發展大步向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勢下,一些黨員幹部卻患上了“擔當缺失症”,怕在改革中犯錯誤,怕被問責,從而工作起來躡手躡腳,無所作為,更有甚者,見功利一擁而上,遇過失一推白了,將責任擔當丟之腦後,至群眾利益訴求於不顧。這些做法不但不是明哲保身的良策,反而是損壞黨的形象、貽誤發展時機、喪失民心的錯招。
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戒之心不可少,身先士卒、率先作為的勇氣更可貴。在黨的老一輩革命家身上涌現的擔當精神,值得每一名黨員幹部繼承和發揚,他們的擔當精神是長征路上走過的每一步,是帶領全國人民從一窮二白走向全面的小康的每一步,是從民族生死存亡的危難關頭走向偉大振興的每一步,他們將歷史和人民交與的重任扛在自己的肩上,用實際行動詮釋著擔當精神。黨員幹部手中的權力是國家發展的重托,是人民群眾的囑託,肩負起黨和人民的事業是黨員幹部義不容辭的責任,不能因為一己私利、一時困難而丟掉了“初心”。
擔當缺失危害甚大,卻是可愈之症。全面從嚴治黨就是在為問題黨員“治治病”,不斷提高政治覺悟、提升服務能力,做到身體力行、率先垂范,是每一名黨員幹部應當也是必須要做到的,同時容錯機制也為想幹事、能幹事的黨員幹部提供了強有力後盾,使得幹部在解決群眾的多元化訴求、化解紛繁的矛盾時能夠大展拳腳。有了制度的保障、群眾的支援,黨員幹部更要在內心牢固樹立起擔當意識,從而根本上消除懶政怠政、推諉不擔責的病態,成為敢擔當、善作為的好幹部。
實現民族的復興、人民的幸福,黨員幹部是引領者、推動者,絕不能袖手旁觀,需以百分的熱情和千分的擔當,才能扛起黨和國家的事業,不斷行穩致遠、不偏不離。(台灣網網友:馬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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