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持證上崗有利於凈化網路直播環境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下發《關於加強網路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規定,網路直播平臺必須持證上崗,並且在開展直播活動前要將相關資訊報屬地省級以上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備案。新聞出版總局的這個規定,對當前火熱的網路直播行業提出了規範化要求。
作為一種新的技術應用和資訊傳播交流模式,網路直播為豐富網路文化、滿足人們精神文化需求提供了頗具吸引力的平臺,在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進程中,網路直播也成為許多人的創業平臺。但是,在網路直播走紅的熱潮中,一些直播平臺上的“網紅”為了吸引“粉絲”,不惜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以低俗、色情等內容吸引網民眼球;一些直播平臺為了提高點擊率,不僅積極為這種惡俗“網紅”提供陣地,而且為其推波助瀾。這種網路惡俗炒作使網路空間瀰漫著一股不健康的氣息。如果任憑這種惡俗炒作繼續,將嚴重污染網路空間。因此,對於日趨氾濫的網路惡俗炒作,相關部門行使監管權是十分必要的。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要求所有的網路直播持證上崗,將使一些違法亂紀、惡俗炒作的直播平臺被淘汰出局,凈化網路直播環境。
其實,網路直播作為一種網上資訊傳播交流方式,其本身並沒有過錯,出現問題的是一些“網紅”的低俗、色情表演和一些網路直播平臺對他們的放任。政府的管理並不是要扼殺網路直播這個新生事物,而是引導它健康發展,在向社會傳播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正能量的同時,推動其自身的發展。
《通知》將使政府相關部門對網路直播的監管有法可依。在日前由國家網信辦召開的“遏制網路惡俗炒作現象”專題研討會上,與會人士呼籲採取有效措施遏制網路惡俗炒作,這個《通知》雖然只是一個行政性法規,但它的出臺很及時,呼應了社會的吁求,也能夠在遏制網路直播惡俗炒作上收到實效。
但同時需要指出的是,法律規範的只是底線。對於直播平臺來説,僅僅遵守底線,也是缺乏生命力的,市場還需要創新。這就需要主流媒體發揮作用,引導整個行業出現“比優”競爭。主流網站在遏制惡俗炒作方面肩負重任,應該更多發揮主觀能動作用,更多以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和內容來佔領陣地。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