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集團選在臺當局新任“行政院長”毛治國上任前夕,宣佈出售臺北101大樓股權,猶如向臺當局攤牌,給已經焦頭爛額的馬英九當局使出了一記狠棋。
臺灣《工商時報》10日社論指出:臺當局找不到明文禁止股權轉售的法律,而且依照“財政部長”張盛和的估算,頂新高達181億元(新台幣,下同)的獲利,臺當局課不到10億元的稅,還要背負圖利財團的惡名,以及面臨倒臺的政治清算;相反的,臺當局若是操控民氣,硬是否決股權轉讓合約,或是隨意添加捐贈公益之類的附加條件,則無異對所有外資宣告,臺灣存在義和團般的投資風險。
任何一個選項,都是臺灣的倒退,而這個困境,則是馬當局自己早在2009年就自己給自己埋下的地雷,如今遭到將軍抽車,只能斷尾求生,怨不得他人。
排除頂新黑心油事件以及臺北101大樓象徵地位,這個總額高達新台幣251.4億元,潛在利益181億元的交易,本是一場商業投資的大勝利,交易對象又是頗有實力、在2009年就參與101大樓股權競標的馬來西亞地産集團,沒有其他外資背景。這筆交易符合國際商業慣例,也再次展現頂新只顧爭取最大獲利的企業文化,卻再度引爆民眾對馬當局處理黑心油的怒火,形同在馬當局敗選後進一步落井下石。
頂新黑心油事件爆發之後,馬當局官員趨向民粹化,包括相關首長高喊捍衛臺北101大樓經營權的口號,要求頂新“以成本價出售給官股”;臺當局“財政部長”張盛和也在“立法院”表示,公股有機會“將經營權拿回來”。國民黨“立法委員”賴士葆還説,要頂新趕快賣掉101股權,並且把臺灣的財産全數交付公益信託,由別人來協助管理,獲利拿來做公益。
就在頂新宣佈售股合約之後,國民黨籍的“立法委員”孫大千等4人更發表聯合聲明,呼籲新上任的“行政院長”毛治國“表態否決頂新集團轉售101股權案,以展現臺當局捍衛101大樓經營權的決心”、“以維護威信與尊嚴”。這些響亮的口號,固然符合現實的民意,但是不論是以成本價逼售、交付公益信託,或是緘默不執行持股的權利,都存在臺當局公然違法、以民粹扭曲法律、義和團式趕走合法商人的爭議。
回顧臺北101大樓的歷史,2008年馬當局開放兩岸直航,兩岸關係邁入新紀元,過去6年多來,101大樓觀景臺成為大陸觀光客赴臺必遊景點,大陸各省領導來臺必然參觀101、在101舉辦説明會或者餐會。大陸企業來臺設點首選也是101,如今臺北101大樓出租率高達96%,租金高居全臺第一,大樓經營績效屢創新高,堪稱是馬英九兩岸和平政策的最大受惠者之一。
一手掌握政策開放,另一手原本就掌握臺北101大樓經營主導權的臺當局,早在2008年就應該把已經實質倒閉的中聯信託所持有101大樓的股權買下,並且交由專業商用物業公司經營,這是顯而易見、簡單明瞭的做法。如此巨大的利益,為什麼掌握政策、享有莊家地位的臺當局會看不到?到底是誰同意出售給當時被譽為鮭魚返鄉的財團,甚至鼓勵公股銀行貸放超過85%的融資給頂新,讓頂新得以10余億元本金創造180億元獲利,還留下過程完全合法的背書,將馬當局與頂新綁在一條船上,最終裏子面子雙輸!當年如此難以理解的決策,如今要如何亡羊補牢?
評論説,必須沉痛的指出,馬當局今年的敗相,其實是2008年的錯誤決策埋下的地雷。馬當局一心開放兩岸商機,期望為人民創造更多的就業與商業機會,卻忘了拴緊國民黨與臺當局內部的螺絲,讓大量的開放利益流入財團與內圍人士的口袋中。最終人民發現,兩岸開放的利益被少數人瓜分,升斗小民與廣大的商家,則只能拾人牙慧,淪為操勞過度的遊覽車司機,或者必須依附特權才有陸客到府的小販。類似臺北101大樓的例子更所在多有,這正是馬當局自認清廉執政、為民前鋒,卻沒有得到人民認同的關鍵所在。
負責審查臺北101大樓股權交易的“投審會”,提出“公共利益、社會觀感、民眾期待”三個原則,也強調“會同相關單位,依法審議”。在目前的情況下,估計只能以行政技術拖延股權交易,但是頂新在臺灣還有新燕三重土地、中嘉、臺灣之星以及味全等事業,臺當局很難全數用道德、公益、民氣等理由來拖延。臺當局最近處理臺灣高鐵、彰化銀行,都用法律之外的手法來逼退民股,如今再加上頂新,臺灣的國際投資評級勢必遭到難以回復的重傷害。
文件最後説,如今傷害已經造成,馬英九應痛定思痛,儘速授權相關官員,利用投審會審核101股權交易的時間,與頂新魏家談判出一個整體的解決方案。頂新也必須體認,面對洶洶民意,不能老是給臺當局出這種將軍抽車的攤牌招數,畢竟今天頂新在臺灣的利益,都是馬當局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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