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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內閣”問題多 資産轉移嫌疑大

2008年03月10日 09:27: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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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趕在五二○扁當局結束前,從買賣軍火的鐽震公司、旅遊餐飲的圓山大飯店公司、到“國有”土地交易的臺灣都市更新公司、把生意做到沙烏地阿拉伯的臺灣國際投資公司等,可説從“國防部”、“交通部”、“經濟部”、“經建會”等手中握有龐大資産的部會,都很奇怪的在進行“重大資産移轉或投資”,而且無一例外都是“上面交辦”,也都是交代給特定人士處理,不僅人與時機俱皆不宜,更無可避免將引爆重大爭議。 

  臺灣《中國時報》日前刊登社論説,這些言之冠冕堂皇的公司,不論從籌備到運作,甚至連綠營“立委”都看不下去,不是連署提案要求禁止選前運作;就是主動提案要求相關部會所屬法人團體,必須受到官股監控。 

  這些案子幕後核心人物之一的“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還非常委屈地認為,該做的事為何不能做?鐽震是他主導他認了;中東投資案是他交辦,但與他無關。邱義仁在委屈之外,似乎無法理解,扁當局在更疊前夕,為何不能做這些他認為是良善的投資或資産轉移?民意無法接受,非常關鍵的原因是:這本來就不該由看守“內閣”處理!

  社論説,以鐽震案為例,即便要成立軍火公司,為什麼董事長內定是民進黨選戰操盤大將吳乃仁?吳乃仁會做生意,人盡皆知,但是,別忘了,臺灣滿街都是會做生意的CEO;這個公司才登記,辦公室還設在“國防部”內,一無辦公室租金,二無人員到位,且在壓力下宣佈解散,就在這短短一、二月中,已經估計支出數百萬,錢花在哪?為什麼花?有誰給了交代? 

  圓山大飯店要成立公司,政策源起甚早,這八年沒做,何以在此時急乎乎地趕辦?董事長還內定給任期即將屆滿、又屬扁係的宗才怡?宗才怡是幹練,對圓山經營付出心力也不少,但從經營實績來看,顯然與其他觀光飯店不能比,一個賠錢董事長有什麼道理續任轉投資後的新董事長? 

  臺灣都市更新公司也是一個奇怪的組合,不要忘了,這個公司處理的每一筆都是公有土地,不是民間私産,這些該受“國會”監督的資産處理,在這個新公司成立運作後,可以完全逃避監督,合理嗎? 

  社論指出,最最莫名其妙的是,中東投資兩案,全部交由一人仲介,他不承認是“仲介費”,而是“服務費”,就算是服務費吧,有什麼大案子的服務費必須高達二千零二十萬美元,折合新台幣六、七億元?全程參與的“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先是否認後又承認,此人還是“經建會”的顧問,儘管邱義仁説“標都沒標到,那有利益可落入私人口袋?”“經建會”或“經濟部”為什麼會同意這樣的生意合約?如果成,就要付出高達六、七億的“服務費”?扁當局是要服務誰呢?照“經濟部次長”謝發達的説法,這錢是要打點某國皇室,難不成扁當局做生意要用賄賂的方式?有道理嗎? 

  做生意有做生意的遊戲規則,但不要忘了,很多事,生意人可做,當局不能做!生意人能拿回扣、送佣金,官員不能收受回佣;官員行止就是要受法律規範。鐽震案讓“國防部”官員抓狂,臺軍奉命行事,卻不能奉命違法,因而引爆;圓山案讓交通部官員難以忍受,所以曝光;中東投資案讓“經濟部”官員不知如何自處。所有交辦的“高層們”,都是五二○後拍拍屁股即可走人的“政務首長”,所有承辦者卻都是將受“監察院”、甚至“司法”檢調後續追查的文官,誰肯幹冒風險,執行這些莫名其妙的資産轉移任務? 

  距離“總統大選”最後半個多月,怪公司仍此起彼落地曝光,不要説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看了頻頻搖頭,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更不可能接受。不論是馬謝誰當選,如果這些怪公司全部順利成立,不受“國會”監督,那意味新當局才上臺,手中資産就要減少大半。 

  社論最後總結説,此刻扁當局和看守“內閣”的動作愈大,越沒有人説得清楚:這些怪公司全無私人利益。“前方吃緊、後方緊吃”,是當年國民黨一路被打到退守臺灣的重要原因;如今扁當局的看守“內閣”,就甭再吃了吧!

 

 

 

 

[責任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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