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於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適時出臺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3月22日中國新聞網)
在今年確定要適時推出的“公車改革方案”,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中行政體制改革中的重要一部分,其深遠意義自不待言。“方案”的推出,與時下公眾的籲請相吻合,也必將得到社會公眾的廣泛支援,未來值得看好。在我看來,在即將推出的“公車改革方案”中還必須直面幾根難“啃”的硬骨頭。
一者,“公車私用”弊端如何徹底避免?長期以來公車使用上的“三三制”現象,給國家財政造成巨大浪費,一直未能妥善解決。今年的“方案”出臺,必然被公眾賦予一個解決好“公車私用”的期待。要解決好“公車私用”問題,必須有一個積極性的預防舉措和配套性制度,這一預防性措施不同於事後問責,應基於“避免”和讓想私用者無法私用的目的和角度設計。在解決公車私用上,一些地方探索性實踐過“集中化管理模式”和安裝“GPS”監控模式,雖然有一定效果,但也同樣存在問題。在“方案”中,有必要借鑒經驗做法,以一個更科學更完善的思路、模式徹底堵死“私用”漏洞。這將直接考驗“方案”的含金量。
二者,公車數量這根“硬骨頭”必須直面。我國公車總量約不低於300萬輛,每年耗費公務開支不低於3000億元。能不能將公車總量降下來,直接關係改革成果,也直接影響公眾對“方案”的評價。在公車數量上,多大比例適合?按多少公務人員比例配套?需要一個科學的厘清。但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當前公車數量氾濫是不爭的事實,在北京奧運期間停駛公車近半並未影響行政效率,足以説明公車數量有極大降幅餘地。今年2月份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相關官員稱,去年中央國家機關一般公車數量減少1442輛,減幅達37%。不僅説明一些單位已經在開始“縮減”公車數量,也證明縮減的“餘地”依然很大。在即將推出的“方案”中,也極有必要設定一個可操作性的比例和標準,並予以全面推廣。
改革雖然不可能一下子達到終極目標,像韓國首爾那樣的全市僅幾輛公車的“苛刻”地步,但將數量降到可以承受的極限、達到行政成本極大節約,行政效率最大化,理論上完全可以。
三者,敢不敢向“違規者”叫板?這根“硬骨頭”同樣難啃。長期以來,在部分官員的觀念中認為“沾公家的便宜”,不過是個“小問題”,不僅構不成犯罪甚至連違紀也算不上。筆者以為,在確定推出的“方案”中,極有必要重新審視公車私用性質,也只有將公車私用當成一種嚴重違紀甚至是“浪費公帑”的違法犯罪行為,才有可能做到下一步的“嚴厲追究”。在追究過程中,要動真格的、別走形式,官民應一律平等。這同樣被社會公眾抱以了最真切的期盼。
“三根硬骨頭”是三種“老問題”,能不能直面和能不能解決好,不僅關係方案的落實,也關係公眾評價這次“改革”的成敗。(畢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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