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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除了騙子,不在法庭之上的人就無辜嗎

2017年06月28日 09:55:00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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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除了騙子,不在法庭之上的人就無辜嗎

  生命有多美好就有多脆弱,從人生的巔峰時刻到生命的戛然而止,有時僅僅隔了一個詐騙電話的距離。昨天,曾經轟動全國的徐玉玉案,因山東省臨沂市中級法院的公開審理,再次回到了公眾的視野。審判,是一次告慰,也是一次再思考:資訊時代了,誰來保護我們的個人資訊安全?

  表面上看,徐玉玉因錢財被騙身亡,但背後顯而易見的原因在於,徐玉玉的個人隱私資訊被他人竊取而使騙子得逞。但其實我們的心中仍有疑問:騙子是從什麼地方掌握了徐玉玉的家庭資訊,甚至連她申請了助學金的情況都瞭如指掌?

  我們今天的生活真的與過去大為不同了。手機實名、坐飛機坐火車實名,銀行卡實名……我們的每一次消費,無一例外會留下數字痕跡。我們所有的行為,最終都會變成數據,儲存在不知道哪一台伺服器上,像無時不在、全知視角的“上帝”注視著。如此美妙的大數據時代,生活變得越來越便捷的同時,我們突然驚覺:我們似乎也越來越危險了!

  事實上,電子資訊和網際網路技術發展至今,所謂的“內鬼”已經成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的重要主體。以前,民政、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及個人供職單位,登記註冊個人資訊往往保存于紙質載體,他人要獲取也比較費時費力;如今,有關部門通常會把個人資訊以數字化的形式儲存在電腦中,儲存成本下降,與此同時,資訊安全保護的責任加大。但令人遺憾的是,這一塊由於監管缺位,處罰不力,相關法律滯後而難以真正起到遏制的作用。

  實際情形往往是這樣,一旦有資訊洩露事件發生,某些電信和網路服務商常會以“技術中立”為由推脫相關責任,認為自己不過是技術提供方,不對技術服務以外的詐騙行為承擔責任。但我們的現實生活呢?資訊空間早就與我們的日常生活融為一體,既然掌握技術,就有責任對技術負責,而不是“甩鍋”給技術,“技術中立”要有與時俱進的內涵和外延。

  人們總是基於信任或是出於規則,才向有關部門和供職機構提供個人資訊的,因為信任你,才將我的個人資訊甚至隱私交與你保管。就像我們去乘車或是坐飛機,我們寄存行李,如果行李丟失了,機場和車站能説這與我無關嗎?區別無非一個是有形的寄存處,一個是無形的儲存器。試想,徐玉玉已經用生命付出了代價,審判了騙子並沒有一了百了。任何問題都應該從源頭治理,在未來新的技術和新的業態出現時,必須要有新規則及時跟上、規範監管,才能從根本上防犯類似事件的發生。新的問題要用新的進步來解決,我們不可能退回到紙質的舊時代。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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