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晉江市教育局下發《關於開展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稱近段時間有群眾反映,當地教育系統少數教職員工無視法規和紀律的約束,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造成不良影響,教職員工應及時糾正整改,未整改的將調查處理。(3月29日 《中國青年報》)
教師,本是教書育人的神聖職業,被人譽為辛勤的園丁。可是,有些教師為了掙外快,從事微商活動,影響到了教育教學和教師形象,理當應當被叫停。晉江市教育部門開展對教師做微商的專項治理,得到了家長的普通認可和支援,這足以説明教師做微商在社會上的負面影響。
或許有人認為,教師是利用課餘時間做微商,不影響到正常的教學,有何不可呢?誠然,儘管教師是公職人員,但他們不是官員,可以有自己的私人空間,八小時之外是自由的。不過,微商需要長時間的投入,精心地宣傳,勤奮“耕耘”。比如,你發佈了一批上架的新貨,消費者有了購買意願,向你反饋資訊,而此時你在上課,豈不是要錯過稍縱即逝的商機?因此,做微商的人都會隨時關注自己的網店動態、社交賬號,那顯然,上課、寫教案、批改作業等教育教學活動就會受到干擾。不客氣地説,幾乎所有做微商的教師,都是身在曹營心在漢。你説,這樣的教師合格嗎?
再者,一個教師做了微商,家長可能就是潛在的客戶。一般而言,教師與家長都有相互溝通的微信群,一旦教師在微信空間裏發佈了自己做微商的資訊,哪怕不挑明要家長購買,家長也會投其所好。比如,一位教師做微商賣化粧品,學生的家長平時也需要化粧品,如果你知道了孩子的老師在賣化粧品,你還好意思從別的網店上購買嗎?除非你特別的不懂事。事實上,即便是教師所賣的商品比別處的稍貴一些,家長也心領神會,畢竟,這是一個討好教師的機會。若真的存在這樣的情況,做微商的教師又有受賄的嫌疑。
人的精力總是有限的,這方面投入多了,那方面就會相應地少。如果説教師做微商不影響正常的工作,這鬼話恐怕沒人信。教師做微商,孩子受的不是“微傷”,而是大傷。從另一個角度看,中央紀委已經明確了公職人員不能從事商業活動,其中就包括在網際網路上開淘寶店和做微商。事業編制的教師,也屬於國家財政供給的公職人員,當然應受到政府法規的制約。
如今,國家對教育越來越重視,教師的工資待遇還在逐步提高,如果你經受不住金錢的誘惑,那麼,就不如自動辭職,退出教師隊伍,專心專意地經營微商。總之,杜絕教師做微商,這應當是教師隊伍建設的一部分。晉江市教育局規範教師隊伍,對教師做微商亮紅燈,這可以有,也應該有。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