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週末,山東聊城一起“刺死辱母者”的血案引發全社會廣泛關注。因不堪忍受母親被多名催債人欺辱,22歲男子于歡用水果刀刺傷4人,並導致其中一人死亡。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但是,輿論一邊倒的站在了“殺人者”于歡這邊,並形成了一輪新的關於司法公正和司法救濟的大討論。
諸多媒體已經紛紛發聲,對於如今這種無期徒刑的判定表示不解。公眾對這件事情的關注,並不僅僅是因為于歡僅是個案,這更關乎弱者需要救濟的時候,司法能否提供保護。當於歡面對被拘禁以及人格侮辱的時候,他並沒有做出過激舉動。而四次報警以及撥打市長求助電話,更能看出他們依舊相信司法公正。但是,恰恰是他們最期待的警察到來,只留下一句“要債可以,不要傷人”就走之後,成為了壓倒他最後一根稻草。當得不到司法救濟的時候,于歡鋌而走險的選擇了一條極端自我保護的途徑。而焦點也在於于歡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
法官判決的公正性,也受到了諸多的質疑。犯罪行為是在絕望情況下的人性自然反應,冷血生硬地予以判決,顯然不是一個正當的判決。如果當時,面對求助警察已經毫無意義,如果不擊退這些討債人員,于歡母親將會遭受怎樣的結果也難以想像。雖然,司法不應該遭受輿論的左右。但是,一個好的判決,至要有起碼的認可,當所有人都一邊倒的站在對立面,顯然這樣的判決,已經在民眾心裏,失去了基本的公正性。司法公正絕對不只是冰冷冷的文字,更應該有人情味,讓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性,讓老百姓在需要幫助的時候,能夠得到司法的救濟。顯然,這次判決,老百姓絲毫都沒有感受到公正和救濟。
雖然,現在只是一審的結果,司法程式還沒有結束。但這次的輿情的爆發,也可以側面反映出一個問題,當一些判決遭受嚴重質疑的時候,更應該去聽聽這些反對的聲音。聶樹斌案件中,也是輿論助推了司法的進一步完善。這一次的辱母案,其實也是一場司法的大討論。
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強調,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來改進工作。而司法的本質,其實就是為了維護我們基本的公序良俗,如果只有冰冷冷的文字,如果不做出符合基本人情的司法裁定,難免會引來更多人的質疑。值得稱讚的事情是,最高檢派員調查警察是否失職瀆職 ,山東高院也受理上訴,後面的裁定,讓司法融入正常的人性,或許是才是本次事件真正的題中之義。(作者係天府評論新聞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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