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稀裏糊塗的狀態,一方面可能是運營商有意為之,以方便渾水摸魚;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移動網路發展太快,監管和法規還難以及時全覆蓋,比如手機預裝軟體的問題,背後牽扯手機廠商、電信運營商、各級經銷商、應用軟體提供商、渠道商等多個環節,任何一個環節都可能被預裝“惡意軟體”,埋下“惡意扣費”的隱患。
要做到對“惡意扣費”零容忍,首先要做的就是終結這種糊塗狀態,保障用戶的知情權。比如,任何收費項目,運營商要確保用戶是知情後主動購買,而不能先替用戶做決定,接不到抗議就坦然扣費。再如預裝軟體的問題,2013年,工信部曾出過一個“關於加強移動智慧終端進網管理的通知”,禁止在移動智慧終端安裝一些特殊性質的軟體,包括“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擅自調用終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費用損失、資訊洩露等不良後果的”,“影響移動智慧終端正常功能或通信網路安全運作的”等。但上述通知最後執行的怎樣?從現實來看可能不樂觀。
“惡意扣費”久治不愈,原因不是相關部門沒決心,需要問的是,過去那些通知、規定的可操作性怎樣,對違規的企業能不能處罰,以及誰去執法、執法的標準是什麼?對“惡意扣費”零容忍,當下最需要的正是這些具體的、有針對性的監管細則。(敬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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