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職工津貼標準 不該巋然不動
“上班快十年了,餐補還是一頓10元……”近日,一則關於餐補的微博引起熱議。根據媒體報道,在不同單位,職工之間的補貼收入相差懸殊;而職工津貼也不同程度地遭遇落地難,有的甚至早已淪為“紙上的權益”。
很多人可能並不知道,在工資構成上,除了最具存在感的基本工資、獎金、加班費等,各種補貼和津貼也是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津貼是針對職工在特殊勞動條件、艱苦環境下工作的補償性報酬,其發放具有強制性,比如高溫津貼、低溫津貼、夜班津貼、生育津貼等;補貼則是為保證職工生活水準而發放的補助性收入,比如餐補、住房補貼、交通補貼、供暖補貼等等。它們種類繁多、涵蓋範圍廣,是職工工資權益的一部分。
然而現實中,它們面臨著不少尷尬。比如標準問題。以夜班津貼為例,各地標準參差不齊本在情理之中,可很多標準已經是“超期服役”,甚至早已超過20歲“高齡”——它們沒有隨著工資水準、物價水準而調整,而是巋然不動。根據報道,多數地方仍停留在個位數水準,有的甚至“堅持”一天4.4元的標準。再比如落地問題。在這方面,高溫津貼算是最“知名”的案例。近兩年,社會各界監督、呼籲的聲音嘹亮,可仍有不少企業充耳不聞、佯裝不知,或是“見招拆招”,用綠豆湯等清涼飲料來衝抵。而勞動者對自身權益的知曉率、維權意識等都有待提高,在用工單位面前相對弱勢。
當前,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不斷上調,“痛經假”“孝老假”等新福利讓人眼前一亮,職工待遇正在日趨完善。然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職工夜班津貼、帶薪休假等“傳統”福利仍難以落實到位。正如網友感慨的那樣,我們並不缺假期、缺津貼,而是缺落實;新福利固然多多益善,但仍要邁過落實這道坎。
津貼、補貼被冷落,關乎公平和職工權益保護。對此,不妨在立法層面對津補貼進一步明確,設置最低標準,並根據物價和消費水準進行調整,使之更加符合實際,並能與時俱進,從而最大程度地保障職工的利益。至於落實難題,相比專項行動和宣傳引導,當前最重要的還是監管與維權機制——和消費者權益保護一樣,讓職工便捷、高效、無損失無顧忌地主張權益,職工正常福利落實到位才有希望。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