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紀委網站通報,今年上半年,全國因履行“兩個責任”不力而被問責的領導幹部達7600多名。這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原則。大多數被問責的領導幹部認理服氣,但也有少數領導幹部一時想不通,心裏覺得憋氣,甚至産生了怨氣。“氣不順”緣于“理不明”。明問責之理、增強責任意識,應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自律與律他、內因與外因、偶然與必然幾對關係。
有的領導幹部被問責,嘴上常有怨言:“我對自己要求夠嚴的,可以説是嚴格自律、潔身自好,怎麼落得這個下場?”遵守黨紀,潔身自好,這是黨章對黨員的基本要求。一些領導幹部之所以被問責,主要不在於自律意識不強、律己不嚴,而在於律他意識淡薄、未盡領導之責。所謂領導,“領”就要率先垂范、引領示範,“導”就要發現問題、糾正錯誤。近年來一些幹部鋃鐺入獄,令人扼腕嘆息。各級領導幹部只有平時嚴格要求下屬、盡監管之責,才會有效引導下屬不斷強化自律意識,減少違紀違法的可能性。作為領導幹部,僅僅做到個人潔身自好、獨善其身是遠遠不夠的,也不是免責的“丹書鐵券”,必須把嚴格監管之責擔起來,把抓早抓小、嚴管厚愛體現到日常教育和監管中,營造乾淨幹事的良好政治生態。
一位領導幹部被免了職,心裏窩著火:“下屬單位屢屢發生嚴重違紀問題,這是體制不完善、機制有漏洞造成的,為什麼要問責我?”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嚴峻複雜,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易發多發,這與體制機制不健全不完善固然有關,但根本原因是一些黨員幹部的理想信念、黨性修養、紀律觀念等出了問題,也在於黨組織管黨治黨失之於寬鬆軟,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不力。習近平同志指出,只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黨風建設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可見,領導幹部之所以被問責,體制機制漏洞是外因,領導幹部失職失責是內因。內因是根據、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條件、是第二位的原因。領導幹部要正確把握和處理內因與外因的關係,不能無事時得過且過、出事時上推下卸,甚至拿體制機制漏洞當擋箭牌,必須善於從自身履職盡責上找原因、出對策,狠抓紀律建設,帶好隊伍、擔起責任,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一些領導幹部被問責,心中怨氣難抑:“事情太偶然了,換成別人,照樣會被問責。”這樣的領導幹部被問責看似偶然,實則是一次次不履職或不正確履職的必然結果。有的領導幹部眼裏只有業務工作,長期忽視黨的建設;有的單位“明規矩”名存實亡,“潛規則”大行其道,正氣不彰、邪氣不祛、弊病叢生,違紀問題時常發生;等等。偶然中有必然,必然通過偶然來表現。領導幹部要正確把握和處理偶然與必然的關係,自覺摒棄僥倖心理,把管黨治黨工作牢牢抓在手裏、抓實抓細,對待擔負的責任要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只要有一個薄弱環節就要及時加強,有一處隱患就要努力排除。只有厚積從嚴治黨時時、事事之功,方能求得風清氣正、勤政廉政之效。
《 人民日報 》( 2016年10月10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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