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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付不能總讓百姓“為難”

2016年09月22日 11:07:55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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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吉林長春多個小區居民向記者反映煤氣遲遲未開通、投訴長期無果的問題。一些業主告訴記者,小區燃氣未通,百姓首先要找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會説燃氣公司管,我們的手續都交給燃氣公司了;當百姓找到燃氣公司,燃氣公司可能説物業公司還沒有交完手續,或者入住率不夠等等,導致燃氣遲遲難以開通。百姓可能成為兩個公司之間的“皮球”,被踢來踢去。

  面對品質問題,百姓的心態往往就是忍一忍就過去了,沒必要太擔心。何況很多人就是遇到新房不完全符合入住條件的情況,也不得不先收房,要不住哪兒去呢?然而,對於多數百姓來講,尤其是對於那些交房後就打算入住的百姓而言,新房沒有達到入住條件,整天塵土飛揚、交通不暢、人車難行等就是擺在他們面前的難題。

  百姓的要求並不高,僅僅是讓自己的新房可以具備基本的使用功能而已。然而,一些相關政府部門和相關市政公司,不從自己身上找問題,不思考百姓的感受,不改進自己的工作方式,拿著所謂的公司霸王規定,拿著再等等之類的託詞,搪塞老百姓,傷害老百姓,是十分不應該的。

  實際上,相關法律法規對新房交付標準有明確的規定和細則。法律法規和實施細則也有,詳細的交付標準也存在,執法機關也不是不明確,為什麼還是存在大量的房屋品質問題,為什麼很多新房交付後還存在水電煤氣道路不通的情況,為什麼百姓投訴後沒人理。顯然,這與一些法律法規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落實有關,更與一些部門不作為有關,置百姓訴求於不顧,尤其是這中間難免存在利益輸送等腐敗問題。 

  新房也是商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商品,商品就需要保證品質,還需要符合使用功能。購房的百姓就是消費者,消費者在房地産領域的權益保護不能長期停留在紙面上,尤其是新房交付後,不能總是有這樣那樣的不完善,總是需要百姓自己去找去爭取。  

  法律絕對不能躺在櫃子裏睡大覺,法律的生命在於執行。在新房交付過程中,要做到新房交付一次性到位,有關部門的執法監管必須強起來、嚴起來,絕對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管不顧百姓的呼聲和遭遇,長期不改變這一可能損害政府公信力的現狀。對於那些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的行為,紀檢監察部門要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進一步説,只有政府部門嚴格執法,才能讓真正具備使用功能的新房交付使用。房地産開發商交付新房不僅需要在房屋品質上過硬,完成相應的竣工備案手續,還需要在相關水電煤氣和道路等基礎設施上通過有關部門的檢查評估,這些工作是應該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要求相關企業做的,而且沒有任何迴旋餘地。  

  千難萬難,不能讓老百姓為難。相關部門執行好相關法律法規還遠遠不夠,必須儘快建立一套新房交付品質申訴快速查處機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訴必回,不給有關企業鑽空子坑百姓的機會,不縱容一些壟斷性質的市政企業胡作非為。從而,努力糾正新房交付中長期存在的亂象,努力樹立政府的良好形象,努力讓百姓能夠住得上新房,住得好新房。(張建)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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