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9月21日 《長沙晚報》)
從《意見》的文本表述來看,此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觸及了教育改革的一些敏感地帶,並且針對中考制度的“軟肋”和瓶頸問題,相關“手術”也有了明確的時間表,可謂亮點多多。比如,推廣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這節約了考試成本,解決了學生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學”的問題,為以後降低應試教育的不良影響打下了基礎;再比如,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項目,這提高了中考的公平指數。
而考慮到中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複雜性,本次改革將採用試點的形式,並且規定試點地區的確定由各地結合自身情況自行決定。這種“改革試點——改革總結——改革推廣”的改革路徑相對來説是低震動的,也是科學的改革方法論。
不過,我以為,在時下中國,中考改革已不再是單一的改革,到了現在這個階段,中考改革中的任何一項革新都需要其他改革配套,否則改革就很難獲得最大效果。比如,如何讓更多隨遷子女能在當地參加中考,就必須結合戶籍制度等改革一道推進;比如,綜合素質評價機制的引入是一個進步,但是這種綜合評價如果不以考的形式存在,那又該如何制約老師的“主觀裁量權”?所以,從這個切面來看,解決中考問題,必鬚根據各地情況,形成具體的、細化的解決方案。這要看在試點實踐過程中,教育部門的試錯和總結能力。
當然,對於一項改革,人們存在爭議和期盼是正常現象,但是只要改革處在一個完善的過程中,我們就有理由相信,有改革才會有進步,改革在明天會變得更優。早在2012年,教育部等七部門發佈的《關於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就明確要求“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而今《意見》的出臺不正是彼時《意見》的升級舉措麼?
30多年前,我們以“殺出一條血路”推進改革開放,取得了今天舉世矚目的發展成就。可現在回頭再看,這路上其實並沒什麼“血”,只是破除了一些利益掣肘。中考改革是改革大潮中的一朵浪花,它背後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洋流。中考招生制度設計如何更科學合理,不僅事關社會公正,更關乎民族未來。因此,相關部門更應繼續迎難而上,把改革勇氣和智慧轉化為改革決策,以不斷完善的改革舉措回應民意的期盼。(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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