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真有那麼多“底層互害”嗎
底層弱者,往往經濟貧困,但貧窮和犯罪並沒有必然的聯繫。窮困並不可怕,怕的是好逸惡勞,不知勤儉,自甘墮落。
隨著6名犯罪嫌疑人的全部落網,山東臨沂徐玉玉被騙案已經告一段落,但連續發生的大學生被騙案依然讓人不能釋懷。有評論認為,犯罪嫌疑人因為貧窮,遊走在法律邊緣,不擇手段積累財富,是貧窮裏的“底層互害”。
近些年,中國社會底層弱者的暴力犯罪屢屢見諸媒體,甚至有人危言聳聽,説中國人進入了互害模式,成了一個“互害”社會。“底層互害”似乎成了時髦詞彙,我不知始作俑者是誰,但想追問:真有那麼多“底層互害”嗎?
底層弱者,往往經濟貧困,但貧窮和犯罪並沒有必然的聯繫。相反,很多經濟貧困的地方倒是民風淳樸,人民勤勞肯幹。窮困並不可怕,怕的是好逸惡勞,不知勤儉,自甘墮落。徐玉玉案6名嫌犯,基本上就是這樣的典型。有嫌犯不給父母一分錢,還經常伸手向父母親戚要錢。他們沒有耐心好好工作,只想鋌而走險、快速致富。這些群體的特點是:年輕、學歷低,不務正業、渾渾噩噩。懶惰和惡習是窮困的好朋友,勤勞和節儉是它最大的敵人。他們害的不是窮困病,而是“懶病”、精神“窮困”病。
很多騙子認為,“我又沒偷又沒搶,是你自己心甘情願把錢給我的”、對社會帶來的傷害也僅是“騙騙人而已”。他們抵禦不住電信詐騙成本低、風險低、收益高的“誘惑”,放棄正當的工作,墜入了瘋狂詐騙的泥沼。相反,有的窮人卻踏實勤懇,從當下出發,逐步積累經驗、錘鍊本領,勤儉持家,最終過上富足幸福的生活。這樣的大有人在。
“底層互害”是人們的一個錯覺,媒體宣傳加劇了這個概念帶給我們的心理效應。從徐玉玉案來看,不是底層互害,説是詐騙分子的“單向加害”也許更合適。
在這種“單向加害”中,底層弱者更容易受到侵害,抵禦“風險”的能力更弱。假如徐玉玉家裏的經濟狀況更好,假如徐玉玉的高中生活與外界之間不只是一塊“大螢幕”,假如她的人生出路不止考上大學等等,那麼徐玉玉的悲劇就不會發生,徐玉玉被詐騙將被淹沒在眾多的詐騙案裏,最終銷聲匿跡,不了了之。她也將繼續在自己的生活軌道裏生活下去,上學、就業、結婚生子……很多的類似犯罪都是如此,弱者被侵害,正是因為“弱”:經濟狀況差、教育程度低、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弱、法律意識淡薄等。
弱者更容易受侵害,也是罪犯理性的選擇結果。正因為底層弱者的“弱”,罪犯為了降低犯罪風險,更傾向於“柿子找軟的捏”,選擇底層弱者下手。
“單向加害”也好,底層互害也罷,媒體在使用概念時應該更謹慎。要知道,經濟上的窮困並不最可怕,可怕的倒是社會對弱者的漠視,是弱者精神的窮困和鬥志的沒落。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