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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加減法”助推法治良性發展

2014年02月27日 12:20:00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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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意見》要求,進一步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不支援、不受理越級陳情和涉法涉訴信訪。同時,把領導幹部接訪下訪作為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群眾的一項重要制度,與走訪基層調查研究、深入聯繫點、扶貧幫困等結合起來,明確規定了各級領導幹部每個時段接訪天數的底數。

  與以往出臺的信訪文件不同,這次中辦、國辦《意見》最鮮明的特點是,對規範創新信訪工作做出了明確的“加減法”。一方面,增加了各級領導幹部接訪下訪的天數,將“軟任務”變以“硬指標”,使他們更有時間和精力面對面地解決群眾反映的訴求;另一方面,減少了信訪受理總量,將越級陳情和涉法涉訴信訪納入不受理的範疇,有利於群眾就地就近解決問題,跳出“信訪不信法”的怪圈。

  按照中辦、國辦《意見》的要求做好信訪“加減法”,有助於信訪工作進入良性迴圈,既依法劃清了信訪受理的範圍,又能快速有效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同時還可以將信訪部門打造成為黨和政府聯繫群眾的橋梁紐帶,可謂“一舉多得”。現在的關鍵是要將這個“加減法”落實到位。把“加法”落實到位,就各級領導幹部面言,不僅要人到更要心到,不僅要次數到更要品質到,與群眾面對面交流、手拉手談心、實打實解難,避免“信訪接待日熱熱鬧鬧、平常工作日冷冷清清”的現象。

  把“減法”落實到位,需要信訪部門守住“第一道防線”,對轄區範圍的信訪件做到件件有受理、有督辦、有反饋、有評估,強化社會各界的監督,使陳情者不想越級也不必越級陳情;也需要有關部門的通力協作,堅持依法治訪,從司法和行政源頭減少涉法涉訴信訪,恢復受損的法治秩序,真正讓陳情者走出“信訪不信法”的法律誤區。(徐娟)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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