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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的“罪”,該由誰來買單?(蕭蕭話兩岸)

2017年03月20日 08:40: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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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為只有韓國的領導人多數不得善終嗎?臺灣現在也不遑多讓了。3月14日,臺北地檢署依泄密及蒐集個人資料等罪嫌,對去年卸任的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提起公訴。輿論驚呼:臺灣已有3位卸任領導人被起訴!

  臺灣的領導人一卸任就被詛咒了嗎?連續3人下臺後官司纏身,難道只是巧合?起訴本身當然是法律案件,但起訴對象的特殊性,又註定這些案件不可能不摻雜著政治、情緒等因素。所以,到底是哪出了問題?

馬英九被起訴。(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來龍去脈——

  馬英九的事,用其支援者的話説就是:強盜搶劫,警察追強盜,闖了紅綠燈,還紅線違停;闖紅燈的是黃世銘,紅線違停的是馬英九,結果這兩人都被懲治,“強盜”(柯建銘、王金平)卻沒事,還振振有詞。

  上面打的這個比方,翻譯成新聞是這樣的:

  2013年,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檢查組調查案件,意外捕捉到時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與時任國民黨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通話記錄,認為二人涉嫌司法關説。時任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將偵查結果報告給馬英九,馬立即指示黃向“行政院長”報告情況。這件事很快便衍化成國民黨那幾年最大的一場內部衝突——“九月政爭”。幾經波折,最後以王金平、柯建銘無罪,黃世銘依“泄密罪”被判刑1年3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45萬元收場。由於馬英九當時在任臺灣地區領導人擁有刑事豁免權,臺北地檢署在其卸任後於2016年12月1日才首度以被告身份傳喚馬英九進行偵調。

  臺北地檢署起訴認為,馬英九明知道臺灣地區領導人、“行政院長”對檢察官的偵查活動沒有指揮監督權力,“檢察總長”也沒有直接向“行政院長”報告偵查案件的義務,卻打電話給“檢察總長”,要求其向“行政院長”報告,屬於教唆犯罪。因此,向臺灣法院正式起訴。

左起馬英九、黃世銘、王金平、柯建銘。(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當事人表態——

  【馬英九】關説者無罪,他卻被起訴,如果這是“憲政”重生,恐怕也難令人信服。當時之所以要求“行政院長”了解情況,是因為其中涉及到行政官員,如果確實構成犯罪,那麼,作為臺灣地區領導人有可能要承擔政治責任,因此有必要徹底了解情況。從行政體系上來説,“檢察總長”隸屬於“行政院”,“行政院長”屬於其直屬長官,所以“檢察總長”應當向“行政院長”報告有關情況。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馬英九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會到法院為堅持力爭大是大非,也期待法院最後會做出公平正義的判決。

  【柯建銘】這是“憲政”重生時刻,代表馬英九有罪難逃。

  【王金平】他沒關説、沒任何違法;一直都是心中坦然,處之泰然,尊重司法處理。

柯建銘(左)與王金平(右)。(網路圖片)

 

——結果預測——

  馬英九被依違反“通訊保障法”、“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三罪起訴,並以他接續行為觸犯三罪,請求法院從重以“通訊保障法”及“監察法”論處。而臺灣修正後的“通訊保障法”及“監察法”規定:現任或卸任公務員將監聽資料挪作他用,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就是説:馬英九如果被判有罪,最高可判3年。

  另有臺媒報道,相較于陳水扁及李登輝所涉的貪污、洗錢等重罪,馬英九所涉泄密等罪在刑度上算是“小兒科”。依臺灣“卸任臺灣地區領導人禮遇條例”,必須是“犯內亂、外患罪,經一審判決有罪”、“犯貪污罪”等原因,禮遇才會受到影響。所以,馬英九即使因泄密被判刑,目前每月禮遇金新台幣25萬元、1年800萬辦公室事務費也不受影響。

 

——馬英九會被“陳水扁化”嗎——

  馬英九繼李登輝、陳水扁之後加入“被起訴領導人榜單”,難免會被拿來比較。陳水扁雖多項官司未了,但能否“特赦”一直是個話題;李登輝雖涉入“安全密帳案”,卻早在2014年已無罪確定,不必有人代他“出氣”。或許正是為了“出氣”,綠營企圖把馬英九“陳水扁化”的跡象日益明顯。只是,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兩位前臺灣地區領導人所涉案件根本毫無可比性。

  陳水扁所涉案件是貪瀆,馬英九目前被起訴的只是泄密。陳水扁案有好幾億的貪污所得為證據;馬英九的案件不涉金錢,只涉及馬對領導人職權、法律的認知問題。兩者間,社會非難性差異甚大。若硬要把馬英九“陳水扁化”,既缺乏正當性,也不道德。

  馬英九作為“清廉”的代言人,難道真的是因為:民進黨為陳水扁“報仇”而存心往他身上潑污水嗎?是不是可以這樣推論:今後只要政黨輪替,前任領導人就只能等著進監獄?下面我們來看看島內各界的看法。

 

——各方表態——

  【民進黨】

  臺當局發言人黃重諺:尊重司法,對於司法個案,我們不評論。

  臺當局“行政院長”林全:他與“行政院”從沒介入,尊重司法偵辦。

  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此案凸顯領導人不能干預司法、不能“毀憲亂政”,民進黨期待檢方勿枉勿縱、公正辦案。

  【中國國民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舉行記者會,要求民進黨停止追殺馬英九。(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所謂“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日前大張旗鼓説要懲罰“辦綠不辦藍”的法官後馬英九就被起訴,臺灣的法治,是否已被民進黨的恐嚇、威脅侵蝕,社會各界自有公斷!

  前馬辦副秘書長羅智強:尊重司法,但他的心裏沉痛至極。可能每一個臺灣領導人都有這樣的風險,但最後只辦馬英九一人,這世界雙重標準的事,也多到見怪不怪。

  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副主委胡文琦:相當遺憾,國民黨相信馬英九的清白與操守,也期待後續的司法審判能夠還給馬一個公道。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政治不應介入司法,清楚知道很多民進黨人就是要起訴馬英九。

  【社會聲音】

臺灣民眾關注馬英九被起訴。(圖片取自臺媒)

  電視節目主持人黃智賢:馬英九和黃世銘要受罰她沒有意見,但用“國會”威勢關説司法的人,要受什麼罰?臺灣有沒有公理?對綠營來説,報復乃是最佳防禦,起訴馬英九,“獨派”當然要對蔡英文鞏固一下領導中心,有錢聲音又很大的“獨派”做保皇黨,當然很安心。

  前“立委”邱毅:早預料到這個結果,且這只是個開始,往後會有更多冤錯假案、陳師孟已為他的主子追響“掌控司法,綠色恐怖”的號角,在陳師孟大放厥辭要整肅司法敗類後,司法就明目張膽的成為政治鬥爭工具了。

  網友:臺灣沒救了,請美青姐出來選“總統”,振興國民黨,順便把陳水扁和蔡英文抓去關,真的是太憤怒了。

  網友:民進黨是在秋後算賬,報復,都是一些噁心的政客。

  綠營人士:深綠支援者對馬英九深惡痛絕,尤其陳水扁被關到剩半條命,這筆帳當然算在馬身上,他們期待蔡英文像關陳水扁一樣關馬。如今馬被起訴,短期內綠營對蔡英文一定讚許有加,但長遠來看泄密罪屬3年以下輕罪,馬若被“輕判”,深綠就會覺得蔡英文無能、魄力不夠。

 

——問題根源在哪——

  【關説者無罪?】

  臺灣《聯合報》:馬英九是否有罪,仍待司法進一步厘清,我們更關心的是,此案始於“司法關説”,如今枝節被放大處理,反而是司法關説的核心議題遭到淡忘。如此,司法究竟追求了什麼正義,令人質疑。

  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王柯二人給外界喬事的觀感早已不是新聞,但這一次被監聽到關説,結果反而是馬英九被起訴,究竟是“憲政”重生,還是“憲政”悲劇,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中評社:這一案件之所以鬧得沸沸颺颺,就是因為王金平和柯建銘的行為並沒有被認定為犯罪,這就使得柯建銘可以反咬一口,認定馬英九行為屬於破壞通信自由,洩露秘密的犯罪行為。相信臺灣法院在處理過程中會充分考慮到當時的政治環境,從維護臺灣的司法尊嚴著手,謹慎處理。

  【制度問題?】

  臺灣《聯合報》:臺灣的關説案幾乎都無人受到道德譴責,也無人付出政治代價,主要原因就是臺灣司法制度中並無明確的“妨礙司法公正罪”。久而久之,政治人物赤裸裸介入司法已到了明目張膽的地步。藍綠政黨投鼠忌器,加上政治人物似乎也樂於繼續享受此一“特權”,始終不去碰觸限制關説的“立法”。

  臺灣《旺報》:3位卸任領導人所涉案件均與臺灣相關制度存在模糊空間有關,馬案更令這種模糊從財務層次提升到了政治和權力分際的層次,危險更大。司法改革爭論正夯,參與者應深刻反思歷任領導人都被起訴的制度問題,在明定領導人職權外,也應給予領導人適當自由裁量權,否則蔡英文也很可能走向相同的命運。

  【冤冤相報?】

  臺灣《中國時報》:不可否認,許多偏綠人士對於陳水扁下臺後官司纏身、被判刑入獄,一直主張是國民黨利用執政權的司法追殺、迫害行為。因此在民進黨執政後,也要把國民黨籍的馬英九判刑入獄。

  臺灣《旺報》:除了制度問題,冤冤相報的政治動機也該摒棄,特別是綠營對馬當局處理陳水扁案的仇恨,不能不説是馬英九背負訴訟的重要原因,甚至先前就有綠營“立委”放話要關馬英九,這種心態當然與民主政治背道而馳。

 

——結語——

  蔡英文曾説:臺灣司法“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因此需要司法改革。此話在島內頗有爭議,有媒體認為:若改成“有權判生,無權判死”,可能更接近事實。現在有人説“法院變成民進黨開的”,或許有些誇張,但馬英九此番被起訴,確實早就存在“民進黨執政、檢察機關變色”的爭議。無論如何,案件還有待法院審理,現在都不易做過多評論。只是,臺灣社會早已形成“政治顏色”終將決定判決結果的印象,很多人預測馬英九被判刑的可能性很大。臺灣社會將因此而進一步分裂嗎?臺灣民眾會進一步降低對司法的信心嗎?“臺獨”勢力會因此而更加張狂及至進一步惡化兩岸關係嗎?這些疑問,都不該是臺灣的主政者逃避與漠視的問題。(馬蕭蕭)

【作者簡介】

  “蕭蕭馬鳴,悠悠旆旌”——馬蕭蕭之名出自《詩經車攻》,中國文學以“蕭蕭”形容馬鳴,由此詩始。

  蕭蕭話兩岸,我是認真的。

[責任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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