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安部部署開展以食品藥品領域為重點的打假“利劍”行動,繼續保持對食品藥品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全年共破獲食品犯罪案件1.2萬起、藥品犯罪案件8500起,公安部掛牌督辦的350余起案件全部告破,及時剷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的黑工廠、黑作坊、黑窩點、黑市場,有效摧毀了一批制假售假的犯罪網路。(3月21日人民日報)
以往對食品造假,是以“行政執法為主,司法介入不足”,表現出“屢查不禁、屢禁不止”的情況,每年的“3 15”大會上,都要揭露一樁樁、一件件制假新聞,仍然讓我們目瞪口呆、心有餘悸,不得不仔細在腦海裏仔細蒐羅自己是否吃過、用過這類産品,我們的餐桌安全仍然不能讓我們放心。近日,公安部表示,將進一步加大刑事打擊力度,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推動食品造假行為直接入刑,完善打擊食品藥品犯罪司法解釋,有力發揮刑法的震懾作用,讓制假售價付出高額代價,有望改變“屢禁不止”局面。
食品安全問題,都是一些人為了謀取暴力,用非法添加原料,制售假冒偽劣産品。程度輕的,“以次充好”,會減少吃東西人的營養攝取量,這還無大礙;程度重的,“以假當真”,用假的東西、甚至是不能吃的東西,經過化學加工,而被送上了人們的餐桌,可能會危及人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這是我們生存的最後一道防線了,吃進嘴裏的東西都是不安全的,繼“毒奶粉”“瘦肉精”之後,百姓已經開始“杞人憂天”,什麼都不敢吃了。
近年來,公安機關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持續開展了一系列專項整治活動,打擊制假售假,“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鹹鴨蛋含有蘇丹紅”“染色饅頭”“浙江金華新型地溝油”等一系列案件的曝光和查處,都給了老百姓一定的信心。但食品安全領域的深層次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食品生産加工環節非法添加、濫用添加劑問題依然突出,制假售假問題屢打不絕。
在現行的監管模式中,對食品造假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分行政處罰問責和刑事問責兩種手段。若違法行為達不到刑事問責標準,由食藥、工商、市場等部門予以行政處罰。如果違法行為達到刑事問責標準,則由先期立案調查的食藥、工商、市場等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或者由公安部門直接立案調查,啟動刑事問責程式。但“屢禁不止”的打假治假實踐證明,傳統的單純依靠“行政執法”的方式不能徹底解決危機群眾餐桌的食品安全問題。此次,公安部推動食品造假直接入刑,公安部門可直接查處更多的食品造假行為,有更多的食品造假行為要承擔刑事責任,減少中間查處環節,造假、制假、售假代價成本增高,這對食品造假者會形成更大的懲戒力、震懾力。(台灣網網友:唐蕾)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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