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中宣部、中央文明辦召開會議,要求把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婚喪大操大辦作為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同年12月27日,濮陽臺前縣下文件,對紅白事標準進行了明確要求,要求彩禮總數控制在6萬元以內,不執行要被懲戒。(1月4日《河南商報》)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本是天經地義的好事兒,喜慶之事卻因為互為攀比之風演變成了一場場喜于表而悲於心的事情,其中婚嫁彩禮的畸高就是罪槐禍首。
農村家庭尤為不堪其重,有的為了迎娶不得不婚後遠走他鄉打工償債,有的不忍天價彩禮之擾求助於政府,有的夫妻婚禮風光無限,婚後為債務吵鬧甚至走上了離婚之路,種種現象的出現,都將矛頭指向了天價彩禮上。
於是乎,為遏制這股婚嫁彩禮畸高之風,中央文明辦召開了專門的會議,各級政府也採取了相應的措施,有針對公務員的卡控措施,有針對全民提出的限制性辦法,濮陽當地也出臺了紅白事標準,等等,無不説明政府之重視,民眾呼聲之高。
事上無難事,最怕有心人,政府重視如此,民眾呼聲之高,自然婚嫁彩禮畸高之趨勢定能得到有效遏制。但想想,如果以行政手段強干預之是否妥當?畢竟婚嫁彩禮屬於民俗民風,量體裁衣還需民眾量力而行,比富之思想固然要不得,但自古也沒有官方可以強行干擾民間迎來送往的。
對明顯走樣的婚嫁彩禮之事,政府可以出臺針對公職人員的約束法規,對於民眾則只能是多提倡、宣傳,積極引導理性對待彩禮,而不能採取行政手段強制干擾之,否則就有亂行政之嫌疑。
事實上,天價彩禮畸高之風,攀比之風,大抵還是多發生於農村,村裏人純樸,但都愛個面子。張家、李家孩子婚嫁如何,鄰里鄰居都看在眼裏,咱也不能寒了孩子心、薄了族人的面子,硬撐著、暗比著,也就成了一股風。
説到底,還是因為婚姻自由之新風氣還未真正吹進農村,婚嫁彩禮這個原本是表達喜慶和祝福的彩頭,逐漸演變成了農村、生活水準較低地區鄉里鄰里攀比的面子。因此,各級政府在加大對農村生活改善力度的同時,更應該注重農村文化、社會良好風氣的扶貧,別再讓畸高的婚嫁彩禮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絆腳石。(台灣網網友:謝曉剛)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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