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視劇《胭脂》熱播,其中曾在《甄嬛傳》中飾演安陵容的演員陶昕然也在《胭脂》中有戲份,而且演的又是一個壞人,她的壞讓人“恨之入骨”。但我們都知道,能把壞人演的讓人牙癢癢證明演員的演技好,演得逼真,我們應該予以讚揚才對,可事實卻正好相反。許多網友都還沉浸在戲裏,毫無厘頭地對陶昕然本人開罵,甚至還牽扯到其剛出生不久的女兒,最後逼得陶昕然在微博爆粗口。針對此次事件筆者是絕對地支援陶昕然本人的,類似的流言、謠言傷人事件已經太多太多,網路暴力必須及時嚴控在法律的手心裏。
言論自由要以尊重為底線。當代社會給了人們言論自由的權利,但這份自由可不代表著隨心所欲,是必須要以法律為底線的。你做了自己分內的事,而且做的很好,因為你的努力使得自己的事業和別人的事業錦上添花,是你的錯嗎?你應該得到別人的肯定啊!網友們,請睜開眼睛再開罵好嘛?演得不好,你説片子爛,演的好你説演員壞,你想要怎樣啊?再者説,對一個演技超群的好演員,在不全面了解情況的時候便開啟罵戰,請問你的尊重在哪?如果別人也這樣誤解你,你還真的未必有人家陶昕然的容忍心和魄力吧!
攻擊性的言論要付出代價。一個人沒有任何資格可以去隨意攻擊另一個人,不管你是匿名的,還是無心的,因為你帶給別人的只能是傷害,請止步。此外,你可以討厭一個擅長演壞人的演員,但請積點口德吧!孩子那麼小,你怎麼忍心傷害她呢?“惡語傷人六月寒”,對於這種故意的人身攻擊法律怎能一再容忍?科學技術如此發達的今天想要追查某些別有用心的網友的法律責任真的那麼難嗎?沒有口德的網友們一點都不無辜,因為你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如果道德已經難以約束,法律就必須及時出手,以防止傷害無限繼續。
監管難不該成為放縱的藉口。網路流言、謠言滿天飛,人們無法辨別真假,使得網路資訊的可信度極低,這是網路不規範發展的必然結果,但監管難可不該成為放縱網路流言的藉口。首先,涉事的網路媒體平臺應當擔起監管的主要責任,主動維護使用者的合法權益,遇到非法的、攻擊性的言論應及時刪除,防止事態擴大。其次,涉事的受害一方,必須要有勇氣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勇敢的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再次,隨著網路的快速發展,相關的法律規定也要跟上時代的步伐,一些原來不適用於法律上證據的東西,比如聊天記錄等,應當考慮其合法性。因為只有將網路言論及時嚴控在法律的範圍內,凈化網路環境才不會成為一句空話。(台灣網網友:劉巨艷)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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