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一批經濟領域新規正式施行,其中包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礎數據規範》國家標準。規範將推動落實快遞100%先驗視後封箱、100%寄遞實名制、100%X光機安檢等制度保障。記者走訪發現,福建省快遞市場上並非完全合乎規範,不用身份證甚至用假名仍然可以郵寄快件。(3月14日東南網)
推行快遞實名制,將極大增強快遞可追溯性和安全性,其好處不言而喻,然而,聽上去不錯的政策,為何到了落實階段就問題百齣?原因其實很簡單——對寄件人而言,擔心個人私隱洩露(這樣的事情此前並非沒有),不予配合;對快遞公司而言,同行競爭、利益驅動之下,斷不肯“認死理”,將客戶拒之門外;對監管部門而言,雖不乏政策支援,甚至可嚴厲到吊銷經營資格的地步,但正所謂法不責眾,大多數都違反,奈之若何?
如此這般,便成就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尷尬局面。欲化解這樣的矛盾,追根溯源,還得從“寄件人資訊安全”這個關鍵節點下功夫。面對媒體質疑,福建省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有負責人言之鑿鑿,“郵件實名收寄系統”進行了嚴格的防泄密設計,可以確保用戶身份資訊安全。然而,鋻於普通人對技術細節無從了解,人們對這樣的官方回應仍是將信將疑,趨利避害的本能之下,很多人寄件仍會選擇非實名方式。
由此不難看出,在消費者個人資訊安全未能得到有效保障之前,快遞實名制只能是鏡花水月,看上去很美。好在有地方省份已就此著手,擬研發推出更為嚴格的監督機制,擬通過資訊化手段切實保障消費者的資訊安全。我們有理由相信,如果行業監管部門真能言而有信説到做到,並有足夠的耐心去宣傳推介,徹底打消老百姓的疑慮,想必快遞實名制落實起來也沒有現在這麼難。試想,誰會對於自己有利的事情一再推三阻四呢?到那時,對於個別為貪圖方便拒不守實名制規矩的快遞公司,監管方再來嚴管重罰也不遲。(台灣網網友:朱丹)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