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3條紅線,能否管住“網貸”這匹野馬
近日,銀監會、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聯合發佈《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給網貸機構劃了13條不能觸碰的“紅線”,包括不允許“網貸”機構吸收存款、設立資金池進行非法集資等等,此外還規定P2P只能從事小額借貸,個人在同一平臺上借款上限為20萬元。
這次對網貸的立規矩,是讓網貸回歸“本來的樣子”。如今我們一提到網貸、P2P,想到的往往是金主“跑路”、騙人、暴力催討、女大學生裸體欠條等等負面資訊。其實就在兩年之前,甚至一年多之前,網貸還是一個基於網際網路+的正面字眼,與普惠金融、創業等等密切相關。
網貸在一年多時間裏,是怎麼樹立了自己的負面形象呢?簡而言之,就是忘了初心,忘了普惠金融、點對點服務的根本。
這次《辦法》,網路借貸(P2P)定義為“資訊仲介”,也只能做資訊仲介。網路借貸就是對個體與個體之間融資活動進行撮合的資訊仲介機構。第一,資訊仲介不是“信用仲介”,不允許網貸機構吸收存款,設立資金池進行非法集資。第二,明確網貸機構是小額分散的經營模式,主要是為傳統金融機構覆蓋不了,或者是滿足不達銀行放貸標準的廣大群眾的資金需求,是為“長尾客戶提供資訊撮合服務”。
網路借貸(P2P)的本義,不就是點對點(peer to peer)嗎?不就是通過網際網路這個巨大的平臺聯通一切,實現閒置資金的供給方和資金的需求方,在網貸平臺上進行大規模、低成本的交易嗎?平臺不就是做仲介服務嗎?這才是網際網路的根基所在,也是網際網路能夠實現金融革命的基石。
網際網路金融的魅力,不是對於傳統銀行的網點的廉價替代。而是説,密集度呈數量級提高的人機互動、人人互動,聯通金融的供給端和需求端,使融資和借貸成本呈指數下降。這就使得教科書中所説的“風險的充分分散”成為現實;因風險分散不充分而起的交易費用可以極大降低;也意味著,“機會組合的最大化”成為現實,因最低門檻過高而導致的交易費用也趨於最小化。同時也因為借貸門檻的降低,使普惠金融成為可能,使原本傳統銀行無法服務的客戶得到金融服務。
資金廣泛互聯互通;小規模借貸(甚至是極小的規模借貸,以分攤金融風險);網貸平臺只承擔資訊仲介服務而不做傳統銀行的資金池;降低金融門檻,實現普惠金融,這一切才是網路(P2P)“本來的樣子”。也正是這種原創力讓網際網路金融成為黑馬,引爆金融革命。
而事實是,這幾年來,網際網路金融泥沙俱下,多是打著網際網路旗號做著線下經營,從事的傳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的勾當。從技術上説,很多平臺不再是資訊仲介服務,而是“自編自導”了很多項目,騙取借貸人的資金;有的把資金集中投到了一兩個房地産項目中,違背了網際網路金融“風險的充分分散”的原則。此時的網際網路金融早已“脫網”,成為挂羊頭賣狗肉的傳統集資。
而這次的《辦法》所立的不設立資金池、只能從事小額借貸的規矩,就是讓網貸回歸普惠金融的初心。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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