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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2018年02月12日 15:30:00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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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呂薇洲(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

  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徵。如何確保人民當家作主真正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是關係全局、長遠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這為新時代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指明瞭目標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制度建設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決定因素

  人民立場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政治立場,也是社會主義社會區別於其他社會的顯著特徵。馬克思恩格斯指出,“歷史活動是群眾的活動”,決定歷史的是“行動著的群眾”。一句話,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和資本主義民主的根本區別。資本主義國家標榜“主權在民”“人人平等”,但在生産資料私有制條件下,這種民主往往是一種形式上多數人參與、實際上少數人控制的民主,體現的是少數人的統治。社會主義民主建立在生産資料公有制基礎上,這就從根本上消除了導致資本主義民主落後性的根源,人民把國家和民族的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手裏,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

  人民當家作主通過何種方式、途徑得以體現和保證?這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早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就先後在根據地實行工農兵代表大會制度、在抗日民主政權中實行“三三制”原則,對適合國情的政治制度進行了初步探索。社會主義制度在我國確立後,為切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我們黨進行了多領域、全方位的積極探索。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等一系列具有鮮明特色和顯著優勢、符合中國國情又體現社會主義性質的政治制度的確立,有效地將人民群眾各種意願和利益訴求上升為人民的整體利益和共同意志、轉化為國家的法律和政策,確保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實現了形式民主與實質民主相統一、程式民主與實體民主相結合、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相促進,中國人民享有的民主權利愈益充實,中國社會的凝聚力也日益提高。

  當然,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並非一帆風順,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正反兩方面經驗,我們黨、國家和人民得出一條重要結論,就是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在這個意義上,鄧小平同志提出,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要從制度方面解決問題”。

  改革開放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將從制度上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提升到關係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高度,明確要求“把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加快推進民主政治制度建設。社會主義民主不斷發展、黨內民主更加廣泛、協商民主全面展開,愛國統一戰線鞏固發展,民族宗教工作創新推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日益完善,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取得實效,行政體制改革、司法體制改革、權力運作制約和監督體系建設有效實施,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展現出旺盛生命力。

  制度建設必須著力增強系統性耦合性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國內外形勢也發生了深刻複雜的變化。新時代意味著新起點新要求,新時代呼喚著新氣象新作為。必須堅持以理論創新推動制度創新,根據新形勢新任務,針對容易出現的問題和漏洞,與時俱進地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作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具科學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為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著力增強制度建設的系統性,就是要強化頂層設計和整體謀劃,使各項制度之間相銜接相配套,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是一項極為宏大的工程,零敲碎打調整不行,碎片化修補不行,單兵冒進、單打獨鬥也不行,必須是全面的系統的改革和改進,是各領域各層面制度的聯動和整合。

  著力增強制度建設的耦合性,就是要注重統籌協調,正確處理頂層設計與分層對接、體制改革與政策配套的關係,使各項制度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改革開放是一場深刻而全面的社會變革,每一項改革都會對其他改革産生重要影響,每一項改革又都需要其他改革協同配合。對涉及面廣泛的改革,要同時推進配套改革,聚合各項相關改革協調推進的正能量。這就要求我們深入研究各項制度舉措的關聯性、耦合性,樹立大局意識和雙贏、多贏觀念,摒棄零和思維,避免“各唱各的調、各吹各的號”,使各項體制機制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實施過程中相互促進、在實際成效上相得益彰,産生同頻共振效果。

  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

  堅持人民當家作主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並從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作用、深化依法治國實踐、深化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等諸多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具體舉措。

  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要完善堅持黨的領導的體制機制,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徵。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著眼於人民不斷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從各個層面、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最廣泛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建設。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要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人民的偉大創造,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集中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優勢和特點。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我們既要毫不動搖地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也要與時俱進地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要充分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積極健全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大力支援和保證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為全面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成為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的代表機關。

  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要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協商民主以憲法法律和相關政策為依據,以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為保障,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于一體,實現了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有機結合,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本質要求。這一制度安排,有效避免了西方民主産生的對抗分裂的負面因素,避免了唯票取人中漫天許諾、選舉時人民有權而選舉後人民無權的現象。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統籌推進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式和參與實踐,保證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

  制度只有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落實,才有執行力、公信力和生命力。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在致力於制度制定完善和制度體系健全的同時,還要著力增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著力提高制度執行力。

  《光明日報》( 2018年02月12日 11版)

[責任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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