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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啥都想做!以為自己是萬能的?

2017年08月01日 09:09: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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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一旦有颱風,臺當局“內政部”便給臺灣地區領導人穿上紅背心,直接坐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説三道四,臺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臺灣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李復甸的評論文章指出,現在的臺灣地區領導人,事無大小都跳上第一線,要在媒體之前顯示其用心努力,殊不知這是破壞行政倫理,越權干涉的最壞表現。

  評論摘編如下:

  記得小時候的臺灣地區領導人也關心防臺,每當大颱風警報,他也巡視“氣象局”,帶去一些大西瓜,用濃重的寧波口音説:“大家吃西瓜,吃西瓜!”關切慰勞即走人,權責分明。

  按現行“災害防救法”係依臺當局、縣(市)及鄉(鎮、市、區)建制三層級防災體系,並以業務權責導向,規定臺當局“內政部”、“經濟部”及“農委會”分別為風災、水災、泥石流災害之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平時由“行政院院長”召集的“災害防救會報”訂定災害防救政策及基本計劃,交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的災害防救委員會負責推動,實際防災工作由業務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執行。災害緊急應變則依地區特性及災情,由下而上,以地方政府的縣市及鄉鎮災害應變中心為救災主體,臺當局提供救災資源。第7條規定“災害防救會報”設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1人,分別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兼任。

  臺灣的“災害防救法”第4條明白規定,主管機關在臺當局為“內政部”。依第13條,重大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負責人應視災害之規模、性質、災情、影響層面及緊急應變措施等狀況,決定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時機及其分級,應于成立後立即報告“災害防救會報”召集人,並由召集人指定指揮官。那麼“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該是臺當局“內政部長”,甚或是臺當局“內政部長”指定之人。臺當局“內政部長”之上還有“災害防救會報”副召集人臺當局“行政院”副院長,“災害防救會報”召集人、臺當局“行政院長”,怎算都算不到擔任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

  然而近年一旦有颱風,臺當局“內政部”便給臺灣地區領導人穿上紅背心,直接坐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説三道四,那麼臺當局“行政院長”以次所有的人都不必用心,更不負行政責任,在災害應變中心睡成一片。現在的臺灣地區領導人,事無大小都跳上第一線,要在媒體之前顯示其用心努力,殊不知這是破壞行政倫理,越權干涉的最壞表現。

  《漢書》卷74丙吉傳,漢丞相丙吉外出,遇到轎夫爭道相毆,不相聞問,卻停車問牛走了多少裏,非常關心經過的牛只為何喘息不停。丙吉問牛,關心的是時氣失節,怕傷害農作民生。民間疾苦是居丞相之要職,至於轎夫互毆,那就是鄉里行政的事了。

  依臺灣現行的“憲法”第53條,臺當局“行政院”為臺灣最高行政機關。臺灣最高行政長官自然不是臺灣地區領導人。臺當局“行政院長”雖是臺灣地區領導人任命,絕不在聽命行事,否則與帝制何異?蔡英文,恣意自行擴權,如若無人之境。既然如此,蔡英文之下人人束手旁觀,睡成一片,豈止是颱風天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而已?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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