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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未參透兩岸定位問題的道理

2016年04月08日 08:41: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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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8日發表評論説,蔡英文及其智囊們愈來愈清楚,僅僅用所謂“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來回應對兩岸關係的定位,仍不足以建立他們和大陸之間的互信,於是是否採用進一步的“中華民國憲法”之説,便浮現出來。然而,這都沒有掌握住問題的核心。

  蔡英文説的“憲政體制”,本來就很暖味,且欠缺對“一個中國”的誠意。去年6月在美國首次提出此説時,她的幕僚即解釋道,“這和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仍是‘一中’架構無關,而是將兩岸關係納進憲政體制;中華民國既是法治社會,兩岸政策的擬定也必須制度化且接受民意監督”。

  可見蔡英文自始即無意把“憲政體制”和“一個中國”掛鉤,這與大陸的底線差距十萬八千里,也就達不到維持兩岸制度性協商的目的。何況蔡英文也好、整個民進黨也好,或是過去的陳水扁也好,若意圖推進“法理臺獨”,不也必須在“憲政”制下進行嗎?

  陳水扁在位時即曾宣稱,2006年催生“新憲法”、2007年“公投新憲法”、2008年實施“新憲法”。此套“臺獨時間表”自是在“憲政體制”下進行,把“憲政體制”當作“法理臺獨”的出口,所以蔡英文希望用“憲政體制”的説法就能搞定兩岸關係,實無可能。那麼她改提“中華民國憲法”就可以嗎?仍是大有疑問。

  蔡英文于520就職時,其誓詞即是“余必遵守憲法”。換句話説,她本來就須依循“中華民國憲法”,令人難以置信這與對大陸的善意,有什麼關係?其實,問題的核心是在她要如何用“中華民國憲法”來定位兩岸關係,也就是如何用“中華民國憲法”來表述“一個中國”或兩岸關係定位,這才是關鍵。

  以史為例,國民黨主張的“九二共識”,是1992年臺當局授權海基會與大陸共同達成的;而當年海基會對“一中”的表述,是根據同年稍早國家統一委員會的決議,又國統會決議則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因此,“中華民國憲法”是臺灣方面自己的根據,至於如何用於兩岸關係,仍須另作表述,才能實現兩岸關係上的意義。

  進一步地説,依循“中華民國憲法”本來就是蔡英文的基本立場,而在兩岸關係上,要看她如何以此立場來表述“一個中國”。如果以為只講“憲法”就夠了,那就是她與智囊們沒有參透“九二共識”的微妙性與實用性,又豈有能力維護兩岸和平、臺海穩定。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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