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3月30日發表評論説,臺北市長柯文哲對一手造成的臺北大巨蛋案,宣示要以i-Voting(網路投票)解決,再次顯示他對公共政策知識的缺乏,與公共行政能力的不足;同時,也反映了臺灣當前政治文化的尚未成熟。
i-Voting是“公投”的一種,是政治手段,而非行政方法,是為了解決公共政策上見仁見智,而沒有絕對是非的爭議,譬如是否廢核、廢死、同意多元成家等。
i-Voting不能用以影響個人或法人的財産、人身自由權。大巨蛋是臺北市政府和遠雄的民事糾紛,不是政治事件,只能遵循仲裁或訴訟處理,不能靠數兩邊哪邊的人頭多決定。
柯文哲現象的興起與造成眾多的困擾,其實是臺灣還存在“選舉就是革命”的思想,有民主的表面程式,卻還沒有全面民主法治的素質。每個人都會背民主開拓者孟德斯鳩的大名,卻沒有建立他們主張民主法治是“定期契約”與“三權分立”的體會與實踐。
柯文哲行為所表現的,勝選就是得天下,所以急於推翻“前朝”的一切,把清算曲解為改革。甚至自立“類司法機構”,成立“御用的廉委會”,製造“大案”,使各方皆受到嚴重的損失。
政府首長會輪替,但是政府是延續的,必須遵守與人民的契約。就大巨蛋案發展過程觀之,大巨蛋的選址、招商,是陳水扁市長定案的,倒是馬英九市長遵循了政策,與遠雄簽約。
柯市長對大巨蛋案不是不能檢討,如有確實弊端,應送獨立司法機構檢舉調查。但不走正途,反而交付包括有貪瀆訴訟相關成員的“廉委會”處理,涉入的親信又不乏長期有錢權爭議者;又花了400萬(新台幣,下同)做公安檢查,但檢查領導者是大巨蛋競標失利的利益衝突者,又明顯的不合理,無法排除有羅織的可能。柯文哲一連串作為,加上最近對不滿意他的里長,公開宣稱“把他逮捕”,印證了他集權的潛意識。
文章最後説,如果臺灣的民主法治教育無法落實,仍有高比例人民認同選舉就是革命,以仇恨看待不同政治主張者,對自己支援的政治人物以神或皇帝的方式效忠,這樣的生態持續,未來就無法避免繼續有狂人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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